陣容:王軍 張慶金 趙鵬 劉建國
本是不文明,別拿傳統說事
一辯@王軍:近日和朋友聊起護城河游泳一事,一朋友說:下河游泳不是傳統,過去除了“半大末子”在黑虎泉等一些地方扎猛子,大人根本不下水。扎猛子的地方,除了黑虎泉、王府池子、東流水、大明湖、還有西護城河周公祠街虹橋處。護城河其他地方因常年淤積,水淺、也不干凈,并沒人游泳。自護城河通航后,水質越來越好,游泳的才越來越多,所以辯解下河游泳是濟南人的傳統那是瞎掰。隨便下河游泳的習慣該改改,畢竟這不是正規的游泳場所。一不安全,二不雅觀。而在護城河邊抹肥皂洗澡,洗衣服涮拖把,這是污染河水觸犯公德了。
二辯@張慶金:一些人的行為侵犯了別人共享潔凈泉水的權利。那些人不是在親水,而是在泉水里留下丑陋。禁止在護城河及周邊區域游泳、洗涮等不文明行為很有必要。對屢勸不改的,應進行適當處罰。
三辯@趙鵬:19日央視《焦點訪談》播出了濟南泉水內野游現象,令人汗顏。泉水是濟南獨一無二的名片,濟南人理應給這張名片添彩,而不是抹黑。針對護城河野游只靠勸阻收效甚微,不使用重典難以根治。
四辯@劉建國:護城河成“泳池”,損害了濟南的形象,對不文明行為,應禁止并進行處罰。但護城河游泳的多,也暴露了公共泳池短缺的現實。在濟南,公共實惠的泳池屈指可數。因此,在對護城河畔的不文明現象處罰的同時,還得加大公共泳池的建設力度。
陣容:林毅 崔屹 俞夏 王婷
僅靠處罰難以禁絕野泳
一辯@林毅:在護城河野泳的主要是冬泳協會、附近居民、外來務工人員。這部分人一是多年養成習慣,二是收入低、沒條件到游泳館游泳。假如環城公園周邊多幾處免費泉水浴場,恐怕沒幾個人會厚著臉皮到泉池里游泳。野泳者多為晚上或早上出沒,執法者時間上就跟不上。再說野泳者多的時候上千人,怎么處罰得過來?
二辯@崔屹:濟南雖有泉水浴場,但場地太小,遠未滿足訴求,一味指責護城河游泳不道德是片面的。不如利用濟南的泉水優勢、多增開幾個規范的泉水浴場,既能滿足市民天熱游泳的簡單訴求,還能加深市民對泉水的感情,讓愛泉護泉更有群眾基礎。能泉水浴的城市有幾個?做大泉水浴泉水游,將其打造成吸引外地游客來濟南旅游的新名片,何嘗不是一道新景觀?
三辯@俞夏:在護城河及周邊區域游泳等行為雖應予以制止,但簡單地一禁了之,很難取得預期效果。有關部門應注意到在護城河周邊開設的泉水浴場偏小且管理上比較僵化等問題,可否考慮擴大規模、放寬限制。
四辯@王婷:對在護城河內游泳洗澡等不文明行為進行規勸管理是必要的,但絕不能以罰代管。也許短時間內,通過嚴厲處罰可以減少這些不文明現象,但一旦風頭過去,這些行為又會卷土重來。相關部門應早日選址建設新的泉水浴場或親泉游泳的地方,讓市民在安全、衛生、文明的前提下充分享受與泉相伴的樂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