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山東省食藥監局獲悉,全省中小學校周邊200米范圍內,面向學生經營的食品店、餐飲店和食品攤販2015年底前將全部實現亮證經營。其中首次明確,長期處于監管邊緣的食品攤販必須到縣(市、區)食藥監局辦理食品經營實名備案證。
食品攤販因為無具體的監管法規可依,一直處于“無證”經營狀態。此次,我省明確對其以“規范”為主,食品攤販以及達不到許可條件的食品店和餐飲店必須持有由縣(市、區)局辦理的食品經營實名備案證,并且與持有食品流通許可證的食品店、持有餐飲服務許可證的餐飲店一樣,持健康證上崗,作出食品安全承諾,做到進貨單據單單留存。(趙小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