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上半年核檢出1197人次不符合保障條件
今年,山東省民政廳會同省法制辦、住房城鄉建設廳等部門聯合起草了《山東省社會救助辦法》,明確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統籌本行政區域的社會救助體系建設的職責。
山東省民政廳副廳長周云平介紹,對于住房救助,《辦法》中確立了包括住房救助在內的具有山東特色的“8+1+3”的社會救助體系框架:以8項救助制度為主要內容,以社會力量參與為重要補充,已核對機制建設、監督管理、法律責任3項措施為保障的社會救助體系。
截止8月底,山東已有15個市及71個縣(市、區)出臺了核對辦法,11個市及31個縣(市、區)成立了核對機構,123個縣(市、區)開展了核對工作,占全省各縣(市、區)總數的90%。
9月底,全省在縣級層面將全面建立核對機制,開展核對工作。省民政廳要求,今年年底前,各市出臺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辦法,各縣(市、區)建立核對機制。
據悉,今年上半年,全省共核對保障性住房申請對象5.27萬次,核檢出1197人次不符合保障條件,推進了保障性住房救助的公平、公正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