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山東將設政府“采購官” 增加對采購品牌傾向約束
齊魯網濟南9月24日訊(記者 劉巖 張雯婷)9月24日上午,山東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布會,邀請省財政廳副巡視員陳祥志介紹山東省政府采購工作基本情況,并回答記者提問。
陳祥志現場披露,我省政府采購工作雖然取得了一些成績,但受當前市場經濟體制不夠完善等諸多因素影響,與社會各方面的期待相比還有一定差距,需要進一步改進和完善。年初,財政部在全國政府采購工作會議上提出了“四個轉變”的理念,下一步,山東將按照中央和省有關部署、要求,圍繞這“四個轉變”,著力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是加強制度建設,著力實現采購目標由注重節資反腐向“物有所值”轉變。結合國家近期出臺的規章制度,全面梳理全省政府采購制度辦法,及時清理修訂,確保政策的統一和制度的銜接,尤其是研究修訂《山東省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評審專家管理辦法》、《信息公告辦法》等,適時建立政府采購詢證制度,夯實政府采購公平交易的制度基礎。同時,充分發揮政府采購政策引導作用,繼續推行政府采購信用擔保和合同融資等制度,進一步豐富企業融資渠道,降低融資門檻和成本;創新政府采購扶持政策,全面貫徹落實對中小微企業、節能環保產品、監獄企業等的幫扶政策,實現政府采購經濟與社會目標的平衡。
二是加強需求研究,著力實現采購過程從注重公平競爭向完善市場規則轉變。加強各類通用貨物和服務的需求標準研究,及招標文件格式文本的制定工作,增加對采購單位品牌傾向的約束性。借鑒國外采購官體制,開展政府采購專管員制度試點,實行政府采購項目專人管理、專人負責的辦法,強化采購單位在采購活動前或采購活動中提供明確需求的責任。
三是加強代理機構和評審專家管理,著力實現代理機構執業從注重程序合規向專業化采購轉變。通過培訓、考試、評價、考核等措施,加大對代理機構和評審專家的監管力度,并建立違法、違規、違紀及違反職業道德的全方位負面清單制度,將各種不認真、不負責、不誠信以及違規違紀情形記入負面清單,并給予相應處理處罰。同時,鼓勵代理機構走差異化和專業化道路,提高從業人員的專業化水平和素質,注重研究采購項目的需求特點,確定重點領域進行專項代理,真正發揮代理機構的專業化優勢。
四是加強履約管理,著力實現監管方向從注重過程控制向結果評價轉變。加大采購預算的細化和約束力度,以預算為基礎強化采購需求的前置管理,杜絕盲目采購、奢侈采購和超額采購。同時加強合同履約、驗收管理,由采購單位指定專人進行合同驗收,確保驗收人員和采購人員分離;對大額項目、重點民生項目等可邀請審計部門、監察部門、質檢部門共同參與,保證合同履約的真實性和時效性。繼續探索創新政府采購組織形式,大力推行批量集中采購、定點采購等多種采購方式,探索推廣“一采多用”、“一采多年”的采購模式,優化采購程序,提高采購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