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山東頻道9月24日電(記者婁辰)過去的近15年里,山東超過一半的氣象臺站被迫搬遷,其中有的還不止一次“挪窩”。為減少人為誤差,保證氣象預報準確,山東將于今年出臺《山東省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保護條例》,首次建立重要氣象臺站不可遷移制度。這是記者從22日召開的山東省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上了解到的。
山東省氣象局局長史玉光介紹,自2000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實施以來,山東共遷移氣象臺站68個,占全部氣象臺站總數的55%,絕大多數臺站遷移都是因為實施城市規劃或探測環境遭受破壞導致!皻庀筇綔y環境屢遭破壞和氣象臺站的頻繁搬遷影響了氣象探測信息的準確性,進而影響到氣候變化的預測能力、氣象預報準確率,同時也影響我國在應對氣候變化國際談判中所采用氣象數據的可信性。”
據介紹,如果觀測臺站頻繁搬遷,數據就缺乏連續性,導致幾十年甚至更長時間的觀測資料作廢。同一地點的氣象資料年代越久遠,科研價值越高,長期預報會更有優勢。
山東省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聽取了《山東省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保護條例(草案)》的說明!稐l例(草案)》首次規定了不可遷移氣象臺站制度,主要是針對具有特殊地理位置和特殊氣象觀測條件以及有重要氣象歷史價值的氣象臺站。不可遷移的氣象臺站名錄由氣象主管機構組織論證后,報省人民政府確定并公布。
史玉光說,例如山東泰山氣象站,這是中國第一個永久性高山氣象站,建于1932年,建站以來未遷過站,在中國氣象史上占據重要的歷史地位。又如成山頭氣象站,建于1951年,位于山東半島最東段,地理位置十分重要,且該站氣象條件復雜,常年風多霧大,氣象資料非常珍貴。諸如此類氣象臺站,如果遷站或者探測環境遭受破壞,所造成的損失將無法彌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