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網9月26日訊 昨日山東省政府網站公布山東省省級行政審批事項目錄,46個省直部門共公布586項行政審批項目,并接受社會監督。今后,未列入目錄管理的行政審批事項一律不得實施。
目錄共納入行政審批事項586項(含子項共計920項),其中行政許可532項(含子項共計854項)、非行政許可審批54項(含子項共計66項),與前一稿相比減少事項97項(含子項共計208項),均為不應列入目錄的內部管理事項、行政確認事項。
山東省政府官方網站公布了“山東省省級行政審批事項目錄”,此舉被認為是在政府公開范疇以及行政權力下放方面又邁出的積極一步。對于行政審批事項的梳理和清理,我省一直沒有停下腳步。早在2010年那一輪次的行政審批事項清理工作中,我省行政審批的“權力清單”就較為清晰地展示在公眾面前。《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省級保留的行政許可事項、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和取消、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于當年年底公布。
根據該《決定》,經嚴格審核、論證,省政府決定:保留行政許可事項601項、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84項;取消行政審批事項53項,下放行政審批事項47項。
其中,公布的“省級保留行政許可事項(601項)”和“省級保留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84項)”,也被認為是一份相對清晰的省級行政審批的“權力清單”。從上述兩個清單中,可以管窺我省在行政審批方面,有哪些權力。
本輪行政審批事項清理工作中還進一步明確,“今后新增、取消和調整的行政許可事項、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必須嚴格遵循《行政許可法》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有關規定,報省政府法制辦審核批準,依法對行政審批事項進行動態管理,并向社會公示”。
今年還將取消和下放部分事項
此次行政審批“權力清單”公布后,公眾關心“權力清單”制度的過程以及未來的走向,帶著這些問題,昨日記者采訪了山東省機構編制委員會的工作人員。據介紹,今年我省還將取消和下放部分行政審批事項。
“此次山東省省級行政審批事項目錄公布,可以看做是確定了一個大盤子”,山東省機構編制委員會工作人員表示,此舉也有利于今后進一步簡政放權工作的開展。也就是說,此次公布的這些項目,未來將會再做“減法”。
今年國務院部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推進會6月份在北京召開。會上就明確,“今年再取消和下放200項以上含金量高、能夠激發市場活力的行政審批事項”。
據了解,山東省政府公布目錄后,將根據各部門行政審批事項削減規劃和年度計劃,結合銜接落實國務院相關規定,再取消下放1—2批行政審批事項。同時做好行政審批管理工作,切實將工作重心轉移到加強事中事后監管上來。
9月10日發布的“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東省人民政府2014年促進市場公平競爭維護市場正常秩序重點任務工作方案的通知”也明確,將“進一步簡政放權,再取消和下放1—2批行政審批事項”,重點是研究取消下放投資、生產經營和資質資格許可認定等領域“含金量”高、社會關注度高、受益面廣的審批項目。
此舉具體實施是清理“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年底前取消我省自行設立的省級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確需保留的,由相關部門按照法定程序提請設立行政許可。
該通知中還明確,山東將加大力度削減行政審批事項,力爭成為全國行政審批事項最少、辦事效率最高、服務質量最優的省份之一。
去年已取消和下放審批事項230項
在省政府官網《山東省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專欄的“取消下放事項”欄目中,有關“取消”和“下放”的文件多次出現。在該欄目中羅列的有關“取消下放事項”的文件中,除了2010年12月公布的《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省級保留的行政許可事項、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和取消、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省政府令第230號),其余都是2013年和2014年公布的文件。
記者注意到,從2013年5月份到2014年7月份,國務院和山東省人民政府下發的相關文件有10余條。
比如,2014年“國務院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4〕5號)”發布后,山東省也緊接著發布了《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2014年第一批取消下放行政審批項目和承接國務院下放行政審批項目的通知》(魯政字〔2014〕100號) 和《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省2014年度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見》。
在山東范疇,根據新華網的報道,“2013年山東省政府分三次取消和下放審批事項230項,投資核準事項減少40%,行政事業性收費由87項縮減為25項。改革工商登記制度,新增市場主體69萬戶,增長22%。本版撰稿 記者 梁賡 鄭心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