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山東規范行政審批目錄管理 不得擅自增加行政審批事項
齊魯網10月19日訊山東省政府日前下發《山東省行政審批事項目錄管理辦法》,規范行政審批行為。辦法規定,行政審批機關不得擅自增加行政審批事項,不得變相實施已取消下放或轉變管理方式的行政審批事項。
據山東廣播電視臺新聞中心《山東新聞》報道,辦法要求,各級政府應當建立本級行政審批事項目錄,未納入《目錄》的事項不得實施。《目錄》應當在各級政府、各級負責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的部門以及各行政審批機關門戶網站和受理行政審批申請的政務服務大廳公布。對納入《目錄》的行政審批事項,行政審批機關應當優化審批流程,規范審批行為,制定標準化實施辦法,但不得擅自增加、減少或者更改行政審批事項要素和內容,不得將行政審批事項按環節或步驟拆分后獨立實施審批。
辦法還要求,行政審批機關擅自增加行政審批事項、變相實施已取消下放或轉變管理方式的行政審批事項等問題,各級“審改部門”應當督促其進行整改。對不按要求進行整改的,按有關規定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