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反映,其購買的九五御樽口服液出現雜質沉淀及漂浮物。對此,經銷商濟南鳳鑾商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濟南鳳鑾”)表示,此問題是因天津和治藥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津和治藥業”)產品存在問題導致,目前,濟南鳳鑾與天津和治藥業就貨物退換問題爭執不休。
口服液內發現懸浮物
2012年11月,有消費者及酒店向濟南鳳鑾反映,其銷售的九五御樽口服液,有懸浮物且存在雜質沉淀,甚至有消費者稱,服用此口服液后出現不適。濟南鳳鑾調查發現,天津和治藥業送來生產日期為2012年1月5日的產品,都存在類似問題。當月,濟南鳳鑾向天津和治藥業反映后,對方派人來濟調查。“他們員工對我們說是瓶子沒有洗干凈,但對酒店說懸浮物是維生素。”
根據濟南鳳鑾提供的該品牌口服液,記者透過褐色玻璃瓶便能發現,內有類似一元硬幣大小的物體懸浮于液體之上。仔細觀察,該物體分為三層,上下兩層為白色,中間為褐色。
故意簽訂無效協議?
經過質監部門協調,濟南鳳鑾與天津和治藥業就此問題達成協議。協議寫明:天津和治藥業在2013年2月17日后100個工作日內,向濟南鳳鑾交付新貨,運費由天津和治藥業承擔,如未能按期交付新貨,需按照1000元/天向濟南鳳鑾支付違約金。然而天津和治藥業2013年5月6日提供的通報顯示,由于國家政策法規進行調整,評審專家對“九五御樽”名稱予以否定,該名稱不可使用。
濟南鳳鑾表示:“明知道不能再生產,為何仍和我們簽訂上面的協議?產品有問題,卻不積極處理,這不是欺騙我們嗎?”
天津和治藥業:
口服液符合國家標準
27日,天津和治藥業相關負責人馬先生表示,與濟南鳳鑾簽訂協議時,該公司正在積極對“九五御樽口服液”相關資料進行申報,并非簽訂無效協議。后來該產品名稱未能通過審核,該公司無法繼續生產,于是提出賠償同類保健食品,再對其他賠償進行協商的處理辦法,但對方予以否決。
對于口服液內懸浮物的問題,馬先生表示,通過后期鑒定,該產品各項指標均符合國家規定,出現懸浮物,可能與貯藏的溫度等外部條件有關,需調查后方可得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