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臨沂3月13日訊(記者高祥) 從臨沂市外組織自駕游團隊到臨沂旅游,一次達4 0臺車以上、1 1 0人以上,在臨沂游覽3家收費的A級景點并且在市區駐留一夜以上,臨沂市旅游主管部門將對組織者獎勵5000元。
近日,臨沂市制定旅游獎勵辦法,對組織客源到臨沂旅游的包機游、包車游等機構予以獎勵。
這份由臨沂市旅游局、財政局聯合下發的文件規定,旅行社、旅游企業組織外地游客到臨沂市開展旅游觀光、休閑度假等“二日游”及以上游覽活動,將對其進行激勵性獎勵。對于自駕車團隊,從市外一次組織自駕車30臺以上,人數不少于80人,獎勵組織者人民幣3500元;從市外一次組織自駕車40臺以上,人數不少于1 1 0人,獎勵組織者人民幣5000元;從市外一次組織自駕車50臺以上,人數不少于1 3 0人,獎勵組織者人民幣6500元。根據不同情況,地接社旅行社也獲得不同的獎勵。
除自駕團外,從同一城市一次組織游客人數不少于400人的普通旅游專列和游客人數不少于260人的豪華旅游專列,獎勵組團社30000元;一次從同一城市組織120人(含120人)以上的旅游包機團隊,獎勵組團社15000元;從省內同一城市組織一趟旅游汽車團隊,人數在200人以上的(含200人),獎勵組團社10000元,如果是省外的,則提高到12000元。
臨沂市旅游局市場開發科工作人員說,申請獎勵的旅游大團隊必須由臨沂的旅行社負責接待,旅游團隊必須在臨沂市區駐留一個夜晚以上,同時必須在臨沂市開展“二日游”及以上游覽活動(至少游覽3個收費的A級旅游區,其中包括至少1家市區的A級景區)。
據了解,這一獎勵辦法從今年3月1日起生效,到2015年2月28日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