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山東頻道3月15日訊 近年來作為金融服務業中被投訴的“重災區”,銷售誤導、保險拒賠、陰陽保單等問題始終籠罩著整個保險行業,因此而造成的越來越多。山東泰安的劉女士近日向中國網山東頻道反映了她被中國人壽山東分公司營銷人員誤導購買保險卻遭遇退保難的經歷。
據劉女士介紹,2009年她的父母在中國人壽山東泰安分公司營銷人員林某的銷售誤導下為外孫女購買了兩份國壽美滿一生的分紅險。在銷售過程中對劉女士的父母說此保險每年交一萬元,連續交五年,利息會比銀行高很多。劉女士的父親詢問營銷人員是不是能隨時取款,林某的答復是可以隨時取款,但是并沒有說明隨時取款的是有損失的,也沒有說明必須得外孫女75歲以后才可以全部取款。等她的父母答應購買保險時,營銷人員林某只出具了保單,并未出具保險合同,而是過了10天猶豫期后才將保險合同交給了保險人。由于劉女士的父母年齡已超出法定保險年齡,不能做保險人,所以林某提出讓劉女士做保險人,但是在保單簽署時,劉女士并不在場,而是由林某填寫保單,劉女士的母親簽署的姓名。
據反映,2013年劉女士的父母連續五年交齊10萬元保險金之后,把保險合同交給劉女士,她在看到保險合同后很震驚,覺得這是誤導和欺騙,決定退保。劉女士在聯系到營銷員林某之后說明要退保,中國人壽山東泰安分公司領導讓她回家等候答復,之后中國人壽山東泰安分公司領導給予她的答復是不能退保。劉女士表示要用法律途徑解決時,中國人壽山東泰安分公司的領導也不予理睬。
中國網山東頻道記者根據劉女士反映的情況,聯系到中國人壽山東分公司辦公室張姓主任,張姓主任對于這件事情并不了解,他表示待了解之后再與我們聯系。
截止發稿時我們仍未接到中國人壽山東分公司對泰安劉女士所反映問題的正面回復。
專家建議,消費者應多掌握一些保險常識,如果投保后與保險公司發生糾紛,消費者應積極與保險公司協商,必要時可尋求仲裁或司法幫助,維護自身權益。
對于本案我們將繼續關注。(國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