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店:囊中羞澀起“賊心” 男子詐騙電動車被拘
春節日益臨近,大多數人都在忙著置備年貨,一男子卻動起了歪腦筋,騙走別人的電動車變賣之后換點錢花。最終的結果是換來15日行政拘留。
近日,張店公安分局灃水派出所民警接到群眾鄭先生報警電話稱,一個到其店里來定做棉被的男子把他的電動車騙走了。接警后,民警迅速趕到現場了解情況。
報警人鄭先生是灃水鎮一家紡店老板。1月30日下午1點左右,鄭先生接到一名男子打來的電話,說要做床被子,于是鄭先生就約了該男子直接到家紡店里挑選。5分鐘后,該男子來到家紡店。在閑聊過程中,該男子告訴鄭先生自己是一名大車司機,之前在這家店做過一床被子,非常暖和,可是就在前不久,被子被車壓壞了,這次打算直接做兩床。老顧客再次光顧,兩人的便熟絡起來。該男子在挑選布料的過程中,接到一個電話,掛斷后說自己還需要再多購買兩床被子。結賬時,鄭先生告知對方四床被子一共是540元,可是該男子稱因為臨時決定多買兩床,所以口袋里的錢不夠了,他的錢包就在車上,問可否借鄭先生的電動自行車用一下,去車上取錢,并稱車就停在南邊,騎電動車的話會比較快。鄭先生想到對方是老客戶,算是“熟人”,于是很爽快地把車子借給了他。1個小時過去了,該男子還沒有回來,鄭先生便撥打之前該男子聯系自己的那個手機號碼,卻發現對方已經關機。直到第二天上午,該男子一直未將其電動車送回,鄭先生這才意識到自己被騙了,便立即撥打110報警。
民警根據鄭先生提供的信息展開調查。1月31日,民警在淄川區一旅館內發現作案人蹤跡,迅速趕至該旅館將其抓獲,后將其帶回派出所做進一步調查。
經詢問,作案人王某,43歲,泰安人。之前王某一直在淄博打工,但是最近沒有找到什么工作,眼看著“囊中羞澀”,便起了“賊心”,想去“借”點錢花,便瞄上了之前做被子的一家店,自編自導自演了這么一出“詐騙好戲”。自以為聰明的王某,卻“聰明反被聰明誤”,最終換來被行政拘留15日的下場。
民警提醒:不要輕易將物品借給自己不熟悉的人,以免上當受騙,造成財產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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