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了更好地貫徹落實執行旅游法,為在旅游行業中推行仲裁法律制度,近日山東青島仲裁委員會駐青島旅行社協會辦事處正式掛牌成立。
仲裁是作為國際上解決民商事糾紛的首選方式,是依法審理、裁斷民商事糾紛的法律制度。具有充分尊重當事人意思自治、專家辦案、一裁終局、無地域管轄、公平協商解決爭議、為當事人保守秘密、程序簡便費用節省等顯著的優勢和特征。它是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重要內容,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力量。
青島仲裁委員會駐青島市旅行社協會辦事處是青島仲裁委員會派出機構,負責在青島旅游行業內全面推行仲裁法律制度,采用仲裁方式解決旅游糾紛。其特點就是建立便捷高效的旅游投訴調處平臺,按照旅游法,依靠旅游行業專家及法律專家,采用旅游行業規則,以創新體制機制、創新工作模式、創新服務方式,以仲裁的方式來調節解決旅游市場出現的矛盾和糾紛。旅游作為一項特殊產業,,參與主體范圍廣,涉及的內容比較復雜,專業性比較強,旅游者和旅游經營者都沒有太多的時間和精力糾纏于旅游糾紛,希望用最短的時間,最少的精力,最靈活的程序最少的資金,更秘密方式解決糾紛。仲裁在解決旅游糾紛過程中于行政、訴訟途徑相比,仲裁能為雙方提供較為快捷、經濟、保密的法律服務。
通過旅游仲裁,不僅能快捷的解決旅游市場出現的矛盾和糾紛。也能提升旅游行業滿意度,及保護了消費者利益也為旅游企業發展保駕護航,促進旅游事業的健康發展。(伍策 尤紫璇 王誦懌 周士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