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的范圍
旅游者在旅游過程中涉及到吃、住、行、游、購、娛等諸多方面。一般說,凡是旅游團因自身過錯,未按與旅游者簽定的合同提供服務,或未達到服務質量標準時,旅游者可以投訴。
但遇到如下情況投訴無效:旅行團因不可抗拒因素不能履行合同;旅行社外的其它經濟糾分;超過投訴規定的時效。
投訴的程序
正確的投訴一定要向旅游質量監督所提交投訴書。國家旅游局規定,受理投訴的時間由事發日起90天以內有效。
如何處理
旅游質量監督所在查明事實、分清責任的基礎上,對于能夠調解的案件,將在30天內進行調解,并促成雙方達成協定。質監所作出決定后,向雙方發出“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決定書”,當事人對決定不服,可在接到通知后15天內向上一級旅游質量監督所提出申訴,或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