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山東整治旅游“零負團費” 關停34家旅游購物場所
◆5月中旬前全省統一開展以暗訪為主要形式、以整治“零負團費”為重點的專項行動
◆“十一”、暑期及“好客山東賀年會”、“好客山東休閑匯”、4月底和9月底等重點時段,開展聯合執法
◆以明察暗訪、隨機抽查、隨團臥底等方式重點檢查旅游企業落實國家、行業質量標準情況,對存在突出問題的企業給予摘牌或整改處理
◆委托專業機構對全省9家5A級旅游景區開展滿意度調查
□ 本報記者 付玉婷
記者1月9日從山東省旅游局獲悉,按照國家旅游局部署要求,我省將開展為期5個月的旅游市場專項整治。整治重點包括:無資質經營旅游業務、無導游資格執業,旅游企業以不合理的低價組織旅游經營活動,強迫或變相強迫游客購物以及不合理的加點收費等欺客宰客行為,以“燒香、解簽”等為名誘導欺騙游客等。
據了解,自去年10月1日《旅游法》實施以來,圍繞解決“零負團費”這一長期制約旅游業發展的痼疾,以不合理低價為主要線索,以擅自變更行程、指定購物場所購物收取回扣等為主要突破口,旅游行業開展了聲勢浩大的旅游執法和旅游市場治理整頓,一批違法違規旅游企業和從業人員已得到嚴肅處理。
與此相關的購物店關停潮正在全國各地的旅游勝地持續上演。山東省旅游監察總隊公布的一份調查結果顯示,截至2014年1月9日,濟南、青島、煙臺、濟寧、泰安、威海、臨沂等市的39家重點旅游購物場所已有34家關門或停業,關停率87%。其中,濟南8家關停7家,青島11家關停9家,煙臺6家關停6家,泰安5家關停4家。對部分旅行社和導游而言,以往靠灰色收入、低價拉客支撐的薪酬體制難以為繼。
整個旅游市場步入轉型陣痛期。中國旅游研究院院長戴斌表示,旅游法是治理行業秩序、提高服務品質的一把利器,法律的貫徹實施有一個過程,不能因為階段性困難就對法律失去信心。而近期在云南接連曝出的導游辱罵游客事件則再次敲響警鐘:部分監管部門、旅游企業、從業人員對《旅游法》的認識仍有待提高。
業內專家強調,已經受多重考驗的旅游業能否最終實現由“悲壯到重生”的華麗轉變,關鍵在于法律能否得到一以貫之的有效執行。
旅游業作為綜合性產業,涉及20多個部門、110多個行業,旅游監管需要多部門合力才能取得好的效果。現實中,各部門職能交叉帶來的相互推諉等問題往往使旅游者權益得不到充分、有效的保障,也在一定程度上為旅游市場秩序的維護帶來困擾。為此,《旅游法》在第七章旅游監督管理中首先確立了政府統一組織下各部門各負其責的旅游市場綜合監管機制。
據省旅游局有關負責人介紹,我省旅游市場專項整治將主要采取以下方式進行:5月中旬前全省統一開展以暗訪為主要形式,以整治“零負團費”為重點的專項行動;“十一”、暑期及“好客山東賀年會”、“好客山東休閑匯”、4月底和9月底等重點時段,與公安、工商、質監等部門開展聯合執法;以明察暗訪、隨機抽查、隨團臥底等方式重點檢查旅游企業落實國家、行業質量標準情況,對存在突出問題的企業給予摘牌或整改處理;委托專業機構對全省9家5A級旅游景區開展滿意度調查,提出整改意見;每月一期在媒體上發布《山東省旅游質量公報》,通報全省旅游質量狀況;組織開展第四屆全省誠信旅游示范單位創建活動;全省將投訴電話統一為12301,暢通網絡等投訴渠道,對經查實的違法違規行為舉報,省旅游局將依據《山東省旅行社違法違規行為有獎舉報制度》給予一定金額的現金獎勵;加強對各市特別是縣級旅游投訴處理人員的培訓,實現全省旅游投訴處理無紙化辦公。
另據了解,本月下旬,省旅游局專項整治督查指導工作組在赴各市開展督查指導的同時,以做旅游投訴接待員、做旅游企業和從業人員傾聽者、做旅游市場秩序檢查員和送《旅游法》到基層、送政策措施到企業為內容的“三做二送”工作也將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