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菏澤又迎來一波高溫天氣,持續居高不下的高溫,讓高溫補貼的申領也成為公眾關注的焦點所在。齊魯晚報記者采訪了解到,一些單位高溫補貼從6月份就開始正常發放。一些私營企業、建筑領域等成為“不發高溫補貼”的重災區,記者從人社部門了解到,用人單位不發“降溫費”,職工可進行投訴或舉報維權,逾期未改正的,處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罰款。
高溫補貼每月140、200元兩個標準
按照規定,企業在崗職工夏季防暑降溫費標準為: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溫、室內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4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個月計發,列入企業成本費用。企業在崗且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列入發放范圍,職工未正常出勤的,企業亦可按其實際出勤且提供正常勞動的天數折算發放。
根據《山東省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要求,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當日應當停止工作;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至40℃以下,全天戶外露天作業時間不得超過5小時,11時至16時應當暫停戶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至37℃以下,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連續作業時間,并且不得安排戶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加點。
用人單位不得強迫勞動者在高溫天氣期間工作。用人單位強迫勞動者在高溫天氣期間工作的,或者未按規定標準發放防暑降溫費的,由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責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建筑、物流等是高溫補貼“重災區”
記者采訪了解到,一些效益不好的私企、物流行業等也沒有按時發放高溫補貼。一名物流公司的快遞員告訴記者,他們經常在烈日下進行戶外工作,應該是符合條件拿高溫補貼的,但是在公司并沒有這項福利。
同時,在建筑領域一名建筑工人表示沒有領取到過高溫補貼,“這里都是按工計件的,別說高溫補貼,其他福利保障也沒有。”據其介紹,建筑領域之所以是重災區,和其運作機制有關,一般建筑單位把項目承包給工程第,工程隊組織工人去干活,流動性比較大。
“高溫補貼一般是職工和企業簽訂正式合同,規定才起效果。”菏澤市人社局勞動關系科負責人告訴記者,建筑行業等職工流動性大的單位,高溫補貼發放執行起來相對比較麻煩。因此建議求職者找工作的時候,一定要簽訂正規的合同。
此外,目前菏澤一些效益好的單位,高溫補貼已經正常發放,而且各種防暑福利也不錯,這些單位多是一些企事業單位。在事業單位上班的王女士告訴記者,每年6月份就隨著工資一起發放了。
領不到高溫補貼可維權
為了保障勞動者權益,菏澤市人社局印發了《關于做好高溫天氣下勞動監察執法工作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級人社部門督促和指導用人單位建立健全防暑降溫工作制度、高溫中暑應急預案、工作時間管理制度和高溫津貼支付辦法,杜絕發生強迫勞動者高溫天氣工作現象。
“投訴這方面的并不多,可能大家都覺得是投訴自己所在單位,會對自身不利所以都選擇閉口不言。”菏澤市人社局勞動監察科相關負責人表示,員工可以選擇前往各縣區分管部門匿名舉報,將會對舉報者進行保密,此為還可以撥打勞動保障政策咨詢熱線12333。
記者采訪多位工作人員,均表示這種事確實不好投訴,如果投訴了那么還在不在公司工作呢?以后如何正常工作呢?大部分人持有這種顧慮,而不去選擇維權。對此,菏澤人社部門建議大家不要擔心這方面的問題,可以選擇進行匿名舉報,會為舉報者進行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