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城路與廣州路交叉口往西300米左右,有個鐵路立交橋下雨積水,很多車牌被沖掉,而當你再去尋找時已晚了,因為有一撥人專門在此打撈車牌,100至300元不等的‘打撈’錢。如若不給,車牌你也別想要回來。”7月19日,讀者葉俊生致電本報熱線電話稱,與對方理論無果后,只得“委曲求全”地交錢拿牌走人。對此,牡丹晚報全媒體記者趕赴事發地點進行采訪。
當日8時許,牡丹晚報全媒體記者來到葉俊生提及的鐵路立交橋,因恰逢上班高峰期,不少機動車被堵在積水“岸”邊進退兩難。
由于近期我市連降大雨,致使不少路段出現短時大量積水的情況。“經過一晚上,這積水已經很淺了,昨晚雷雨過后最深的地方有1米多深,困住了四五輛車。”附近一家修車行負責人魏衍軍告訴牡丹晚報全媒體記者。
車輛不敢輕易涉水,積水中卻有近20人在來回趟水探索。只見他們或身穿連體水褲或干脆直接挽上褲子光腳下水,不時彎腰在水中摸上一陣,可摸上來的不是魚,而是一個個藍底白字的機動車輛牌照。
牡丹晚報全媒體記者還看到了這樣一幕:有車輛涉水而過掉了車牌,立即有人追車提醒車主,還會有“好心人”提醒“他們正給你打撈吶,一會找到贖回來就好了。”
牡丹晚報全媒體記者發現,很多車主見有人幫忙打撈車牌,開始十分感激,但得知一個車牌要100元“打撈費”時,變得一臉無奈。
“能有啥辦法,車牌在人家手里。”車主張翰說。
“拿錢省事吧,去交管所補牌,也得這些錢,但這幾天就別想開車了,主要是嫌麻煩。再者,你看他們十多人一起行動,找他們理論,還真怕被打。”另一位司機李文軍氣憤地說。
在附近修車的魏衍軍告訴牡丹晚報全媒體記者:“這段路一下大雨就積水,現在黃河路被封,很多車輛從這邊繞行。前幾天的一場大雨,他們一天撈出了41個車牌,大部分車主把車牌贖回去了。”
“其實,剛開始在此打撈車牌的就三五個人,都是附近路邊商店的人,那時要價也比較亂,50元到300元不定,也有的給包煙就還回去了。”魏衍軍講道,“后來人數越來越多,也不知道是誰領的頭,他們一幫人統一了‘制度’,誰撈的車牌歸誰,打撈費也定死在100元一個,即使找熟人也不會私自降低標準。你別說,他們還真的都遵守著這條‘潛規則’。”
“本地人或本地車牌要價是統一的100元,如果是外地的車牌則要價300至400元。”魏衍軍說,“外地車輛沒有車牌不能上高速,他們都想盡快找到車牌。”
在采訪中,牡丹晚報全媒體記者也看到,有的車主丟失了車牌后打電話找熟人索要,但沒有一個不繳錢就能拿到車牌的事例。
如若有車主不給錢怎么辦?魏衍軍說:“瞧見沒,那輛三輪車上有好幾個綁在一起的車牌,都是車主沒給錢硬給扣下的,找他們理論沒用。”
針對此事,我市律師王昊宇表示,適當收取一定費用可以理解,也符合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但酬勞一般不能超過物品價值的20%。“拾得他人財物者應主動依法歸還給失主,而不應將拾得物再賣給失主。所以這種賣車牌的行為是違法的。”
交警特別提醒車主,不要開著掉了車牌的車去補牌照,上路行駛的車輛不懸掛號牌是違法行為,一旦被查扣,將面臨12分的處罰;同時值得注意的是,即使車牌及時找回,如果發生破損或者號牌字母數字模糊不清的情況,也需重新補牌。
補牌費用方面,小型、微型客車,轎車補牌費為114元。申請補領后,車管所會核發臨時牌照,5個工作日就可領取補辦的正式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