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上午,菏澤市安監局局長張善甲與各科室相關負責人做客市長熱線,記者從現場了解到,春節臨近,當前煙花爆竹的生產經營已進入旺季,為確保廣大市民在享受煙花爆竹帶來喜慶氛圍同時,又能平安過新年,市安監局將嚴查煙花爆竹經營,打擊各類非法違法行為。
據張善甲介紹,菏澤市沒有煙花爆竹生產企業,“目前,全市煙花爆竹企業均為經營單位,批發經營單位23家,常年銷售業戶570戶!
為確保廣大市民既能享受煙花爆竹帶來的喜慶氛圍,又能平安過新年,菏澤市安監局強化煙花爆竹領域的安全監管,嚴把市場準入關,安全生產關口前移、重心下移。批發經營企業的行政許可由市安監局負責,許可證有效期3年。零售單位的許可由縣區安監局負責,常年零售許可證有效期為1年,主要針對的是日常的市場需求;臨時零售許可證有效期是2個月,主要針對春節和元宵皆期間的市場需求。
在批發許可方面,遵循“保障安全、統一規劃、合理布局、總量控制、適度競爭”的原則,按照各縣區不超過100萬人的設2家批發企業,超過100萬人口的可設3家的要求,菏澤市共批準23家煙花爆竹批發企業,目前能滿足市場需求,原則上不再新上煙花爆竹批發企業,該條要求已列入“十三五”安全生產規劃。
在零售許可方面,煙花爆竹零售業戶兩個零售點之間的距離不得小于50米,與學校、醫院等人員密集場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場所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嚴禁在商場、超市設立零售點;嚴格控制存放數量;嚴防出現集中經營、連片經營和游走經營,嚴禁零售經營點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的經營形式,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的,一律不予審批發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