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走在菏澤城區的大街小巷,無論是頭頂的天橋還是腳底的臺階,目光所及之處,辦證、貸款、生發、促銷等廣告總能映入眼簾,令人心煩;任意走進一家小區,樓道墻上的野廣告也是密密麻麻,開鎖、搬家、疏通下水道,白刷刷的墻面被糊得亂七八糟……在城區任一角落,野廣告就像“狗皮膏藥”一樣粘人,除之不盡、揮之不去。在我市集中創建省級文明城市階段,街頭野廣告雖然得到大面積的清理,但“我清你貼”的游擊戰持續上演,根治城市“牛皮癬”為何這么難?
在市康莊路人民路東側路段,整潔有序的街道上總有一些格格不入的“牛皮癬”。這條隸屬于菏澤開發區丹陽辦事處耿莊社區的街道被劃分到開發區的創城第三網格,市、區、辦事處三級負責部門對其督導,雖然這條街道每天都能看到清理人員的身影,但仍然無法根治,甚至陷入了“治理—反復—再治理—再反復”的怪圈。據包聯工作人員介紹,非法野廣告的發布形式五花八門,有印刷精美的廣告單,也有隨手涂在墻壁上的毛筆字,有張貼在馬路紅磚上的小紙片,也有塞在門縫里的宣傳單,建筑物墻壁上、垃圾桶上、人行道上、樓道里幾乎都有被涂抹的痕跡。工作人員白天在街道東頭清理,張貼者晚上就能在街道西頭粉刷,費老大功夫才清理干凈的墻面一夜之間又是密密麻麻,反復無常的野廣告令人深感無奈和束手無策。
市康莊路東段的野廣告僅僅是城區一角,城市牛皮癬亂象已經成為共性問題,在任何一個辦事處、一個網格都存在,雖然已經被創城督導組列入了督導清單,但一直沒能找到最佳的處理措施。
打擊野廣告有法可依隨意張貼將處千元罰款
牡丹晚報全媒體記者了解到,2016年12月1日,《菏澤市城鎮容貌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頒布實施。作為我市第二部地方性法規,該條例對城鎮容貌、城鎮環境衛生及相關法律責任作出了具體規定,更對亂涂亂貼野廣告進行明令禁止。
《條例》第三十三條指出,禁止在建筑物、構筑物外墻、樓道以及公共設施、路面、立桿、樹木等物體表面張貼廣告、涂寫刻畫廣告性文字、圖案。建筑物、構筑物、公共設施、路面、立桿、樹木等的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管理人,發現張貼、涂寫、刻畫的,應當制止并及時清理。沿街門店應當保持臨街門窗整潔、玻璃通透,除警示腰線外不得張貼廣告和其他宣傳品。
在法律責任方面,擅自在建筑物、構筑物的外墻、樓道以及公共設施、路面、立桿、樹木等物體表面張貼、涂寫、刻畫的,對張貼、涂寫、刻畫人處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罰款,對發布人處兩千元以上兩萬元以下的罰款。
牡丹晚報全媒體記者從市城管局了解到,在懲處方面,根據張貼人涂寫張貼的廣告性質進行分類處理,城管行政執法部門作為該條例的執法主體,只對隨意張貼野廣告的行為進行處罰。如果張貼人涂寫張貼的是刻章、辦證等虛假廣告,將由工商部門查處,如果張貼人涂寫張貼的是“包小姐”等帶有欺詐性質的野廣告,將由公安部門打擊。
既然有法可依,為何亂象仍屢禁不止呢?
據執法人員介紹,多數人選擇晚上“偷偷摸摸”張貼,難以抓現行,單憑一些電話號碼很難找到源頭;而且,這些發布者通過網絡雇傭兼職的學生,很難找到真正的雇主。雖然城管行政執法部門根據廣告電話追溯源頭、夜間不間斷巡邏進行查處,也處罰了不少張貼者,但巨大的工作量和輕微的罰單,讓這類現象一直不能根治。不僅如此,一些野廣告的性質不同,單靠一個部門執法,相對難度較大。
針對此類現象,部分創城督導組提出了疏堵結合的辦法,建議由城管、工商、公安、通訊多部門聯合執法,對不同性質的野廣告分類處理。對于小區中張貼家政、招聘、開鎖、通下水道等生活服務信息的野廣告,可以通過社區引導,設立相應的便民信息欄,從而避免四處亂貼。
當下,創建省級文明城市已經到了關鍵階段,解決“城市牛皮癬”問題也是迫在眉睫。這既關系到城市的整體形象,也影響著每一位居民的生活,希望 “疏堵結合”的辦法盡 早 提 上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