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能找到正式工作為由,一單位普通工作人員鄧某向他人索要十萬元聲稱找門路卻自己揮霍,一年后事情最終敗露,鄧某被東明警方依法逮捕。東明警方在此提醒廣大群眾,要篤信社會的公平正義,切莫輕信他人的信口雌黃,給自己帶來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
7月13日,東明陳先生向警方報案稱,2014年3月份,陳先生通過朋友介紹認識了一名男子鄧某,據鄧某稱其是某單位的正式員工,現單位私下放出兩個工作人員指標,并表示自己可以疏通關系,保證一年后即可上班,但每個指標需要10萬元左右的費用。因陳先生和妻子都無正式工作,便決定兩個指標全部買下,但提出先支付一半現金,等事成之后再付另一半。在隨后一年多的時間里,陳先生多次向鄧某打聽工作事情進展,鄧某均以正在辦理、風聲較緊等理由回復,直到2015年7月份,陳先生再次打電話詢問時,鄧某直接坦白稱工作無法辦理,而10萬元已經分文不剩。
東明警方接報案后,迅速進行審查并予以立案偵查。經多方查證,嫌疑人鄧某系某單位員工,其聲稱單位私下放出人員指標的事情是子虛烏有,鄧某以辦理正式工作為由詐騙陳某人民幣10萬元后,并未辦理工作一事, 而是將10萬元用于自己花費。9月17日,東明警方將鄧某一舉抓獲,鄧某對其詐騙陳某10萬元現金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近日,鄧某因涉嫌詐騙罪已被東明縣檢方依法批準逮捕。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編輯:張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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