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員:陳兆永)親生父母離異,父親常年有病,造成家庭脫管。年僅16歲的問題少年范某,小小年紀竟染上吸毒惡習,他不僅自己吸毒,還在居住賓館的房間內,3次容留他人吸食毒品。5月21日,該涉毒犯罪少年范某被警方刑事拘留。
范某有一個不幸的家庭。幾年前,父母離婚后他跟著父親生活。因為父親常年有病,幾年間多次做手術,處在叛逆期的范某,從小跟隨伙伴們流入社會,染上很多不良習慣。他有家不歸,時常在縣城開賓館居住,并且還交上一位女朋友。這樣的日子需要經濟開支,他自己年幼體弱不能掙錢,向父親要經常得不到滿足,只好隔三差五找母親要。心疼他的母親,不管經濟多么緊張,想法也要擠出幾百元給他。做母親的怎么也想不到,他給孩子的零花錢,被兒子花到邪道上了。
今年春節后,剛滿16歲的范某,開始在縣城開賓館,跟他關系往來的伙伴中有吸毒的,一來二去,范某也學會了吸毒。他開一次房間少則一百元,多則二百元,吸食一克毒品數百元。沒錢了,就向母親討要。漸漸的,他開始容留伙伴們在其開房內吸毒,先后三次約來伙伴一起吸食毒品。5月21日,小小的范某被警方帶走。聞訊趕到派出所得母親驚呆了,她怎么也沒想到兒子會這個樣,
16歲正是如花的之齡,本應讀書學技掌握一技之長,可范某卻在成長的青春之途絆了腳。自然他的吸毒是處于無聊狀態下的尋求刺激;蛟S,他并不知道容留他人吸毒是犯罪,但其涉毒犯罪的行為,給更多的問題少年監護人敲響警鐘。對于這些處在叛逆期的少年,其父母親人應該何為才能不使他們滑向違法邊緣?對于他們,我么的街道社區干部以及有關部門,應該怎樣各自盡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