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網臨沂2月18日訊(記者 安娜 通訊員 吳云富)2月17日,費縣李某華駕駛自家報廢轎車上路行駛,還因涉嫌使用其他車輛號牌,被巡邏民警查獲。


當天下午2時10分左右,費縣交警大隊一中隊民警沿日蘭高速公路連接線巡邏至新車站附近,接到指揮室查緝布控平臺指令:一輛懸掛號牌魯Q525**黑色大眾轎車正由北向南往新車站路口行駛,民警加速趕到路口,正巧碰到了向東轉彎的嫌疑車輛,將其攔下。
當民警對這輛號牌為魯Q525**黑色大眾轎車進行檢查時,從其后備箱里發現另一副車號牌魯D5W3**,經查詢,這個號牌才是大眾轎車真正的號牌。
民警檢查時,大眾轎車駕駛人也就是車主李某華沒有出示證件,說駕駛證和行駛證都忘了帶。民警經警務綜合應用平臺查詢得知,李某華實際擁有A2駕駛證,他向民警承認,車上懸掛的魯Q525**號牌是他原來曾經使用過的,至于為什么使用這個號牌李某華沒有說。
民警進一步檢查,還發現這輛黑色大眾轎車已經報廢,當即扣留車輛。李某華因使用其他車輛號牌和駕駛報廢車輛上路行駛,民警依法對其作出罰款3500元,吊銷駕駛證的處罰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