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我還沒辦理交房手續,現在想收房物業卻要讓我交上去年的物業費和垃圾清運費,這叫什么道理?”8月15日,臨沂市民朱先生打來熱線反映,經濟技術開發區皇山路與濱河大道交會伊麗莎白東岸小區物業收取交房前的費用讓他很不理解。
據朱先生介紹,前幾年,他在伊麗莎白東岸小區購買了一套住房,去年11月份,收到了開發商寄來的交房通知。等了許久的房子終于到了交房期,自然是很高興,但當進入房子內驗房時,朱先生又高興不起來了。
“我記得當時承諾的墻面應該是刷過白漆的,但交房時候房子的墻面卻還是水泥面,沒有刷漆,另外暖氣片也都沒有安裝,我覺得這沒達到交房的標準,就沒去收房。”朱先生告訴記者,前幾天,他再次來到小區,發現墻面和暖氣片和去年來驗房時仍然沒有改變,咨詢售樓人員后得知墻面現在都是這樣的標準,雖然還是挺郁悶,但拖了這么久,還是要收房的。
于是,8月11日,朱先生來到小區物業,準備辦理交房手續,但物業卻表示,需要先將去年11月份至今的物業費、垃圾清運費交上,并且交納2000元的裝修押金,才能夠辦理交房。 “我都還沒收房,怎么還要交去年11月份到現在的物業費和垃圾清運費,希望物業能給出合理的解釋。”朱先生稱。
8月15日下午,記者聯系到伊麗莎白東岸小區物業,相關工作人員表示,如果沒有開發商方面明確的信息傳達,業主的物業費都是從去年11月份交房開始計算的,垃圾清運費并不包含在物業費中。
“對于這位業主的情況,我們了解到,當時售樓人員已經與業主聯系過,是業主自己逾期未收房,所以物業費仍然要從去年11月份計算。關于暖氣片的問題,是免費贈送安裝的,但考慮到業主裝修時暖氣片可能帶來的不便,所以暖氣片都是在業主裝修后給予免費安裝。”該工作人員稱,關于裝修押金的問題,并沒有強制業主在交房時交納,而是在辦理房屋裝修手續時才需要交,押金會在業主裝修完畢后通過兩次驗收后退還給業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