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菏澤7月2日訊(記者 陳晨) 2日,記者從菏澤市物價局獲悉,菏澤市物價局、財政局、教育局聯合對菏澤一中高中擇校生擇校費和新校區住宿費有關問題明確標準。其中,菏澤一中高中擇校生收費標準按8800元/生(含三年學費4800元),分三年收取。
菏澤市物價局行政事業收費管理科科長王秀英告訴記者,根據新標準,菏澤一中高中擇校生今秋實行“三限”政策。高中擇校生“三限”政策系指限分數、限人數、限錢數。限分數即擇校生錄取必須有規定的最低錄取分數線;限人數,即擇校生應列入教育行政主管部門下達的招生計劃,擇校生招收人數不得超過規定的比例;限錢數,即擇校生按規定的收費標準繳納擇校費。
記者在新標準中看到,自2013年秋季新招生開始,學校的招生計劃由市教育部門確定,菏澤一中擇校生人數不超過實際招生人數的20%。高中擇校生收費標準按8800元/生(含三年學費4800元),分三年收取。采取秋季開學第一學期每生交4800元,其余五個學期分別按每生每學期800元收取。
在住宿費方面,菏澤一中新校區住宿費標準按每生每學期120元收取。老校區住宿費標準不變,仍按每生每學期70元執行。
對于不同年份入學的學生,菏澤一中學校收費實行新生新辦法、老生老辦法,老生按原收費標準執行。對城鄉低保戶家庭的學生,收費給予適當減免和救助,確保他們不因經濟困難而輟學。
此外,學校招生前,要將擇校生的比例、招生計劃數、最低錄取分數線,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學生及學生家長的監督。通知規定的收費標準自2013年秋季開學起執行,有效期至201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