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網4月29日消息 打折促銷有門道,消費“陷阱”要防范;網絡購物權益多,商品退貨需完好;簽訂合同要謹慎,提高警惕避風險……“五一”小長假將至,購物消費,出行游玩將迎來新高峰。為確保節日消費安全,青島市工商局12315中心特發布消費提示。
打折促銷有門道,消費“陷阱”要防范
“五一”假期是商家促銷的高峰期,不少商家為吸引消費者,往往推出“節日酬賓、降價”等優惠活動。提醒消費者注意以下幾點:堅持理性購物,避免盲目消費。不要因一時沖動或輕信商家宣傳而把一些實用性不大、過時或低端技術產品帶回家,從而造成不必要的浪費;牢記貨比三家是抵御消費欺詐的有效武器;購買明碼打折商品時,必須看清商品價簽所標內容;警惕商家以“降價商品不許退換”為借口侵犯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降價商品享有同正常商品一樣的售后服務保障;警惕設在“最終解釋權”背后的陷阱;接受獎品或贈品時要留意其標簽標識。在沒有相應標識的情況下不要輕易使用;保留好相關購物憑證。
網絡購物權益多,商品退貨需完好
因網絡購物具有便捷高效、價格低廉等特點,“五一”小長假期間,許多市民選擇足不出戶的方式進行消費。12315中心在此提醒消費者,網絡購物時應選擇信譽良好,評價較高的網店進行交易,保留好相關消費證據。根據新《消法》第25條規定,如符合七天內無理由退貨的條件,消費者需保證退貨的商品完好并承擔運費。如出現網店經營者拒絕承擔相關責任的情況,消費者可以向經營者所在地或者網絡交易平臺所在地的工商部門進行投訴,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簽訂合同要謹慎,提高警惕避風險
“五一”小長假期間,正是婚慶服務,家裝服務,購房購車消費的旺季,在進行此類消費時,消費者往往需要和經營者簽訂消費合同, 12315中心提醒消費者,簽訂合同需注意以下三點:一、要簽訂正式的書面合同或協議。將雙方的責任和權利寫入合同,要把口頭承諾落實到文字上,對可能出現的情況以及解決的辦法、服務過程中的細節問題盡可能做出明確而具體的約定。二、仔細閱讀合同中的每一個條款,對于存在不理解和不同意的部分要及時和商家進行溝通修改,對于合同生效時間和條件、合同金額,違約責任等條款要特別注意。三、正確區分“定金”和“訂金”。在合同簽訂中經常遇到要求消費者通過交付定金的方式來保留優惠資格或者定做商品的情況,這里需要提醒消費者注意的是,“定金”與“訂金”的含義和法律效力是有區別的。在我國《擔保法》中明確規定,定金具有擔保性質,如果付定金一方沒有履行債務,就無權要求另一方返還定金;相反,一旦接受定金方違約,則應雙倍返還定金。但是定金不能超過標的額的20%。
新《商標法》正式實施,打假維權共同參與
新《商標法》于5月1日正式實施。新法中關于宣傳禁用“馳名商標”字樣、“聲音”也可注冊商標、惡意侵權可以被處以三倍賠償等亮點也將引起廣泛關注。這次法律的修改使我國商標法律制度進一步完善,有利于建立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秩序。2014年以來,12315中心共受理關于商標問題的案件162件,說明打假維權的形勢和任務依然較重。12315中心在此提醒廣大市民牢固樹立知識產權保護意識,自覺“識假、辨假、拒假”,發現商標侵權、仿冒名牌、銷售假冒偽劣產品等經濟違法行為,請及時撥打12315進行舉報。
文 王君莉
原標題:青島工商發“五一”消費警示 防范消費“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