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環境讓我很痛苦”
在當天的庭審中,劉老太的7名家人趕到現場旁聽,而孫霖的家屬則沒有一人到現常在庭審中,孫霖多次回避談到他的家庭,反復強調“不想說”、“不愿意提他們”。據了解,案發后,辦案人員曾專門趕到孫霖的老家,經調查得知,孫霖的媽媽、妹妹都患有精神疾病,他的爸爸身體狀況也不好,一家人都指望孫霖的收入生活。
“我家里經濟條件是很差,但這并不是最重要的原因,從小這樣的環境讓我很痛苦。”孫霖在法庭上說,自己一年回家一兩次,“每次回家都覺得很煩,真想放下錢就走,一分鐘都不愿意多待。”
“你學過法律嗎?知道你的行為會致人死亡嗎?”對于法官提出的這一問題,孫霖說,“沒學過,當時就是想著讓警察槍斃我。”在最后的陳述環節,孫霖表示,“你們可以判我死刑,槍斃我,但要是說我是故意殺人罪,我不能承認。” (案件當事人為化名)
律師說法: 因厭世殺人 法律應從嚴
“厭世情緒,并不屬于神經病的一種,所以對于法律上的裁決不會產生相關的影響。”山東泉舜律師事務所趙新嶺律師告訴記者,厭世往往是因為內心的痛苦或者身體疾病等方面的原因,想結束自己生命的行為,但無論如何,任何原因都不能成為剝奪他人生命的借口。
趙新嶺表示,社會上很多的極端案件,包括幾起公交車縱火案等,行兇者都有明顯的厭世情緒,對于“自己不想活而殘忍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在法律上應該從嚴制裁。
延伸閱讀: 厭世情緒 屢屢變“殺人利刃”
2014年11月20日
北戴河療養院女職工宿舍發生命案,一男子持刀砍死6名護士和1名管理員,另有1名護士被砍傷。隨著嫌犯的落網,其作案動機也隨之曝光。據嫌犯李小龍供述稱,因悲觀厭世產生了殺人的動機。
2013年8月19日
河南安陽一輛城鄉公交車上發生持刀殺人案件。車上33名乘客,15人不同程度受傷,其中3人死亡。這3名遇難者均為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周江波供述:他是因為厭世繼而報復社會。
2013年4月17日
張家港市110指揮中心接到報警,報警人自稱在大學城用刀捅了一個人。據了解,行兇者是張家港沙洲某學院學生,因家境不好戀愛失敗而厭世,竟產生了先去殺人,然后讓警察槍斃自己的錯誤想法,隨后他在校內向一名陌生男子連捅五刀。
2012年9月21日
廣西平南人吳業昌闖入縣城一家午托所,用柴刀將十多名兒童砍傷,造成3死13傷。吳當場被擒。記者調查發現,嫌犯吳業昌今年25歲,近年來遭遇工作、結婚、健康等多重危機,其性格本就孤僻,重壓之下或致其心理崩潰,最終厭世,并對無辜兒童舉起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