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公款支付禮金被撤職

  山東省國資委通報4起省管企業違反八項規定案例

  □記者 王佳聲 通訊員 郭子瑄 報道

  本報濟南5月6日訊 今天,山東省國資委紀委通報4起省管企業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典型案例。

  山東能源新礦集團伊犁能源公司原董事、總經理、黨委委員王貫東用公款支付旅游費用問題。2013年“十一”期間,王貫東借到伊犁能源公司下屬單位檢查工作之便,乘坐公車攜帶妻子、兒子旅游,并用公款支付旅游期間發生的乘車費、住宿費、飛機票等費用10244元。山東能源新礦集團給予王貫東黨內嚴重警告和撤職處分,責令其承擔發生的所有費用。

  山東黃金集團青島黃金地勘公司原副總經理于子濤用公款支付禮金問題。2014年12月于子濤安排工作人員用公款16000元作為領導班子成員參加屬地村主要負責人子女婚禮的禮金。山東黃金集團公司給予于子濤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

  山東省冶金公司金屬學會秘書長金慶珍公車私用問題。2015年3月17日金慶珍擅自安排本單位駕駛員駕駛公車從濟南西接其兒子回濟寧老家處理喪事。省冶金公司黨組給予金慶珍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責令其承擔違規使用公車發生的費用。

  山鋼集團房地產公司信萊物業管理公司董事長、經理、黨支部書記梁吉印公款吃喝問題。2015年2月6日,梁吉印借開年度工作會議之機,違反規定,用公款聚餐,花費4595元。山東鋼鐵房地產公司黨委給予梁吉印黨內警告處分,花費由個人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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