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即農歷的大年初一,空氣中氤氳著濃濃的年味兒,一大早,日照莒南縣公安局汀水派出所春節執勤民警正在轄區執行節日治安巡邏任務。

  今晨8時30分許,盡管附近村莊不時傳來鞭炮聲,但是此時山村公路上少有行人。當民警巡邏至良沂路汀水西村路段時,發現前面不遠處有一個小男孩正獨自沿著南北方向的村道往南走著,看著這個小小的身影,估計也就三四歲的樣子,四顧男孩身邊并無家長相隨而行,感覺蹊蹺的民警趕忙向前詢問。見民警俯身詢問自己,小男孩似受到了很大委屈沒說兩聲便哭了起來,從小男孩斷斷續續的訴說中,民警明白了事情原委,原來,大年初一天剛亮,小男孩跟隨爸媽到爺爺奶奶家拜年,爺爺奶奶給了他200元的壓歲錢,可是,剛回到家,在小男孩兜里還沒有“揣熱”的壓歲錢便被媽媽以替他保管為由給沒收了,小男孩于是很傷心,乘著父母一不留神就離家出走了,打算步行到離家很遠的姥姥家去。考慮到此時周邊除巡邏民警外別無他人,如果該男孩被不法分子抱走,后果難以想象。于是民警打電話給附近的汀水西村村主任,之后與該小男孩的爺爺艾某取得了聯系,得知小男孩姓艾,今年剛四歲。民警于是將這淘氣的小男孩安全交給匆忙趕來的爺爺帶回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