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主體法律上平等

  非法人組織有了地位

  民法總則草案按照法人設立目的和功能方面的不同,將法人分為營利法人、非營利法人和特別法人3類。其中,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人被明確為特別法人。

  中國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北京大學民法學研究中心主任尹田教授分析認為,民法通則將法人分為企業法人與非企業法人兩類,這種做法不僅使私營企業、各種經濟成分混合而成的企業不具有民法上的主體地位,而且強調了各種企業法人因所有制的不同而具有不同的法律“身份”,從實質上導致其法律地位的不平等。

  而民法總則草案新的分類方法,符合市場經濟主體在民事法律地位上一律平等的基本原則,有利于消除民事活動中的身份特權觀念,有利于在司法訴訟中實現對民事主體的平等保護。

  此外,民法總則草案還擬設“非法人組織”。第一百零五條規定,非法人組織是不具有法人資格,但是依法能夠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民事活動的組織。非法人組織包括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營利性法人或者非營利性法人依法設立的分支機構等。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全國人大農委副主任委員劉振偉表示,目前全國有148萬家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民專業合作社既不是純粹營利性法人,也不是純粹非營利性法人,它既具有營利性,又具有公益性。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證券法學研究會副會長董安生稱,非法人組織的創設十分契合我國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現實中,除了民法通則規定的自然人和法人主體,還有很多“第三類民事主體”,類似個人獨資企業、某些公司的分支機構等。它們在法律上沒有地位,但也在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民事活動。因此,需要有個單獨的非法人團體把這些團體納入進去,這也與訴訟法相統一起來。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宋立山范洪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