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wǎng)3月30日訊(淄博臺孟憲強)為了挪車方便,大家通常都會在前擋風(fēng)玻璃前留下自己的手機號。但是這樣的做法是否會有隱患?最近家住淄博張店的王先生就對自己留一下的挪車電話擔(dān)心起來。
“昨天我辦完事去開車,看見有人站在我車前頭,我以為是讓我挪車,我就說我馬上就開走,結(jié)果我一說話嚇那人就跑,還掉了個本子。我喊他掉本子了,他跑更快了,我撿起本子來一看上頭都是車牌和電話號碼,其中最下邊哪一組就是我的車牌和電話?!甭?lián)想起經(jīng)常有陌生人添加自己的微信,王先生意識到那些人就是通過自己的手機號,在微信中查詢到自己的信息的。“又是賣茶葉的、賣保險的、辦理貸款的,他怎么知道的這么清楚?!?/p>
隨后記者走訪了張店多個商業(yè)中心和商務(wù)寫字樓的停車場,由于車位緊張,有多量車停放在非停車位上,因為擋住了其他車輛,90%的車輛都留下了挪車的電話。就在這時,一個撐著紅格子雨傘的黑衣男子引起了記者的注意。

挪車電話引來“抄號人”
只見這名黑衣男子從停車場的每輛車前走過時,先是看了一下車前擋風(fēng)玻璃,手里的筆寫了些什么,接著又蹲在了這兩車的車牌前,手里的筆又動了起來。記者上前詢問抄電話原因,黑衣男子表示“就隨便看看”。
隨后,黑衣男子不再理會記者,隨后離開了停車場。記者將這一情況反映給了附近轄區(qū)派出所,民警表示單靠手機號和車牌號這兩個信息,很難完成電信詐騙。這些抄號人很可能是把手機號和車牌號賣給一些銷售公司,來賺取一定的費用。那這種抄寫記錄他人手機號碼的行為是否違法呢?
律師林春光介紹:“比如說獲取的電話號碼特別的多,倒賣漁利數(shù)額加大,這種行為涉嫌非法經(jīng)營罪。”
目前國家已經(jīng)把保護公民個人信息列入重點治理范圍,相關(guān)的法律也在逐步完善中,今后公民個人信息保護的范圍和力度都將大大加強。
[編后]律師告訴我們,《刑法》中的非法獲取倒賣公民個人信息罪的定罪有三個要件,一是違反法律非法獲取、二是屬于大量的詳細(xì)的個人信息、三是要達到一定危害程度。結(jié)合抄號人的行為來看,雖然具有獲取不當(dāng)?shù)美闹饔^意識,但是還達不到非法獲取倒賣公民個人信息罪的定罪標(biāo)準(zhǔn)。在此也建議車主不要違法停車,盡量不要將電話號碼長期擺在車輛前擋風(fēng)玻璃旁。減少暴露隱私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