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章丘區完成山大主校區范圍內8個村莊拆遷后,濟南市章丘區政府于15日發布公告,決定對開發區(山東大學)片區舊城改造項目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實施征收。

  征收范圍位于經十東路以北,世紀大道以南,潘王路以東,零九路以西,埠村煤礦宿舍區等國有土地上舊城改造規劃范圍內的所有建筑物、構筑物。

  此次征收的部門為濟南市章丘區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實施的單位為濟南市章丘區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征收實施期限為2017年5月16日至2017年6月14日。征收補償簽協議期限為2017年5月16日至2017年5月30日。搬遷期限為2017年5月31日至2017年6月14日。

  根據公告,此次補償將按照《濟南市章丘區開發區(山東大學)片區舊城改造項目房屋征收補償方案》執行。

  據公告介紹,征收范圍內房屋被依法征收后,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濟南市章丘區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補償方案標準和有關規定作出補償決定。被征收人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仍不搬遷的,將依法申請法院進行司法強制搬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