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備受關注的#于歡刺死辱母者#案在山東省高級法院二審開庭。庭審后,最高人民檢察院答記者問,詳細回應了為何認定當晚處警民警不構成犯罪,并表示于歡的行為具有防衛性質,但防衛過當。一審公訴、判決認定事實不全面、適用法律確有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