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網濟南6月14日訊 今天上午,山東省高院公布了8起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典型案例。其中,王德軍擅自將法院查封財產抵債案、王廣義兩次被拘留仍繼續非法侵占房屋案、劉國利拒不執行判決迫于法律主動申請和解案等三起典型案例被省高院重點提及。
因民間借貸糾紛,于建東、孫培軍將王德軍及其前妻郭晶訴至煙臺開發區法院,法院查封了郭晶名下的兩處房產,并出具了約定還款的民事調解書。過了約定日期后王德軍仍拒不還款,并先后通過離婚、過戶房產等方式將法院查封的房產出售。2016年3月,法院以非法處置查封財產罪判處王德軍有期徒刑六個月。
臨沭縣老門湖村村民徐芝銀與王廣義存在土地使用權爭議,徐芝銀訴至臨沭縣法院后,2006年7月法院判決王廣義將侵占的土地及房屋讓與徐芝銀,臨沂市中院二審維持了一審判決。因王廣義拒不履行生效判決,徐芝銀申請強制執行,臨沭縣法院先后兩次對王廣義進行司法拘留,但王廣義仍繼續侵占徐芝銀的土地及房屋。今年3月,臨沭縣法院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判處王廣義有期徒刑一年。
劉國利欠董寶玉147萬元款項未償還,2010年11月董寶玉向濱州濱城法院起訴并勝訴,判決生效后劉國利仍未還款,董寶玉向濱城區法院申請執行。法院依法查封了劉國利名下房屋,并限期要求其將60萬元房屋租賃費交到法院,但劉國利置若罔聞并將所得房租揮霍完畢。經查,劉國利常年承包建設工程有穩定收入,銀行賬戶有大量資金往來,但拒不履行法院判決。濱城區法院于今年1月依法對劉國利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立案,訴訟過程中劉國利迫于法律威懾主動申請和解,履行了還款義務。(大眾網-山東24小時記者 賀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