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網濟南7月10日訊 近日,一女子在路口闖紅燈被交警勸阻后,拒絕接受處罰并廝打交警、協管員,最終被交警用催淚噴霧制服。當晚,這名萊蕪女子因阻礙執行公務被處行政拘留7日。

  6日下午,譚某在洪樓西路闖紅燈斜穿馬路
  譚某拒絕接受處罰并執意離開

  7月6號18:15左右,濟南歷城交警劉鵬在花園路洪樓西路路口執勤時,一名女子在路口東南角闖紅燈斜穿馬路,協管員立即上前制止。該女子不予理睬,劉鵬上前告訴她已經違法要接受處罰,但她仍以去醫院為由執意離開現場。

  被交警和協管員攔停后,這名女子情緒開始激動,用拿著遮陽傘的手順勢一掄打在了民警劉鵬左肩上。“我警告你,你已經涉嫌阻礙執行職務,再不服從管理我就要采取強制措施了!”周圍幾名協管員見狀過來勸阻,這名女子又腳踢一名協管員,并掄起挎包繼續打人。

  民警多次對該女子警告后,見她仍沒有停止廝打的意思,果斷使用催淚噴霧將其制服,女子隨即坐在地上嘶喊。五分鐘后支援警力趕到,女子的情緒也慢慢平復下來,劉鵬用礦泉水幫她清洗面部后,派出所民警將她帶走。

  經調查該女子姓譚,40歲,萊蕪人。派出所民警綜合現場證人證言、執法視頻,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50條相關規定,對譚某處行政拘留7日。譚某拒絕在處罰決定書上簽字,并稱“就為這點小事拘留我7天嗎?咋不拘留我一輩子呢。”最終譚某拒絕簽字,并于當晚被送往拘留所。(大眾網-山東24小時記者 賀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