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7月17日訊 近日,市民孫女士向黨報熱線反映,她在一家名為伊美紋秀的美容店做完身體護理后,不僅未像店家承諾的那樣“達到黑色素淡化的美體效果”,反而出現過敏和膚色不均現象,遂要求店家全額退款。然而,店家卻表示在操作方面并無過錯,僅同意退還部分款項。對此,工商部門曾介入調解,但雙方未能達成一致。對此,法律人士建議消費者可前往醫療單位做鑒定,隨后持證據向法院提起訴訟。

  孫女士回憶說,2016年11月19日,她在市中區谷莊商業街35號對面伊美紋秀店鋪對身體多處做了護理,花費3500元。事后,她出現過敏現象,護理后的皮膚并未達到店家承諾的黑色素淡化效果,反而膚色不均,影響美觀。孫女士隨后要求該店退款,但店家僅退了1500元,剩余2000元并未退還。

  對此,該店一名姓孫的負責人回應時稱“我們沒有過錯”,對孫女士皮膚過敏、膚色不均的情況也不知情,更不會退回剩余的2000元。由于協商不成,雙方曾求助工商部門。工商部門建議店家向孫女士賠付200元損失費,但遭到孫女士拒絕。在采訪中,記者了解到,孫女士在該店做護理時并未與店家簽訂合同,也沒有其他書面證據,僅是口頭承諾。

  山東統河律師事務所主任、山東政法學院客座教授楊統河表示,糾紛雙方應向工商部門申請仲裁,在仲裁無效的情況下,可向法院提起訴訟。一般來說在類似事件中,如果有合同應當優先按照合同約定來劃定雙方過錯。在這個事件中,由于雙方未簽訂合同,則應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醫療類事件相關法律來劃定責任。此外,由于孫女士提到在接受護理后出現了副作用,為提供有效證據,應前往權威機構作出醫療鑒定。如果傷害較為嚴重,可同時要求賠償。

  來源:舜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