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濟南7月18日訊(記者 王晴晴 左新新 實習記者 潘緒乾 張翼暉)原本只是兩輛轎車輕微刮擦,但因為沒有放置安全警示燈、未能及時撤離現場,導致后面行駛來的大客車將兩車撞出十幾米遠。這起事故就發(fā)生在濟南市經十西路宋莊立交橋東頭的上橋處,原本損失只有1000元左右,但因為二次事故,造成4人受傷,三車受損。

  據槐蔭區(qū)交警大隊提供的視頻顯示,當晚8點30分左右,一輛黑色吉利車與白色飛度車在由東向西行駛中發(fā)生刮擦,兩車停在道路中間,車上7人(白車2人,黑車5人)站在車前進行協(xié)商,后白車上的女乘客返回車中打電話。當時兩車均未放置安全警示燈。大概幾分鐘后,一輛同向行駛的大客車撞了過來。

  “一開始那個白車碰著我們,然后我們兩個車都在這里,打122了,說過來的,我們一直在這等著。等了一段時間,突然之間,這個客車從后邊過來,把白車碰那邊去了。 ”黑車司機說。

  據濟南交警槐蔭大隊西郊中隊民警董相勇介紹,兩轎車被撞出去的同時,站在車前面的幾個人又被轎車撞傷。事故發(fā)生后,受傷人員被及時送往醫(yī)院救治,黑車駕駛員孫某做了開顱手術,白車駕駛員朱某下肢腿部骨折,還有一個乘車人頸部受傷,另一位乘車人全身挫傷。另外車輛損失就達七八萬塊錢。

  交警隊民警告訴記者,這是一起典型的二次交通事故,本來兩輛轎車車刮擦損失不過千元。因為沒有及時撤離,造成了更大的傷害。“關于事故的責任,兩輛轎車發(fā)生事故以后沒有放置安全警示標志,要承擔一定責任,大客車沒有觀察好前方的情況,造成了事故,也是有一定責任的。”濟南交警槐蔭大隊西郊中隊董相勇說。

  槐蔭區(qū)交警大隊肇事處理中隊張風禮提醒廣大司機,按照2013年推出的全省輕微交通事故快速處理辦法,發(fā)生了輕微的道路交通事故一定要及時撤離現場,如果不及時撤離現場,一定要及時的開啟危險報警燈,在來車方向50米到100米以內,設置警示標志。另外,晚上一定要開啟示廓燈和后備燈,這樣既保護現場,也保護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