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濰坊市教育局等5部門《關于進一步規范民辦培訓機構辦學行為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的通知》(濰教字[2017]20)要求,進一步提升全市民辦培訓機構規范辦學水平,切實保障受教育者合法權益,濰坊市教育局決定暑假期間對全市民辦培訓機構規范辦學和安全管理工作開展集中檢查活動。檢查活動一直持續到2017年暑假結束。
轄區內所有由教育部門審批設立的民辦培訓機構,及應該由教育部門審批,但未辦理審批手續、無證經營的民辦培訓機構都被列入檢查范圍。
清理無證經營
對應該由教育部門審批,但未按規定到所在縣市區教育部門辦理審批手續、進行無證經營的培訓機構,要堅決查處。按照疏堵結合、懲教并舉的原則進行分類治理,對達到規定辦學條件的培訓機構,要引導其依法辦理相關審批手續,規范辦學;對通過整改能達到辦學條件的,要限期進行整改,整改合格后補辦審批手續;對達不到辦學條件、存在違規辦學行為、存在安全穩定隱患,拒不進行整改的,要堅決予以清理,并在教育部門網站及相關媒體上公布其名單和違法違規情形。非法培訓機構因停止辦學給學生家長造成經濟損失的,培訓機構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涉嫌違法犯罪的,由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虛假宣傳造成學生退學要全額退培訓費
重點檢查培訓機構是否存在欺騙、誤導學生及家長,及違規承諾、虛假宣傳行為。對發布虛假招生廣告、不誠信辦學者建立“黑名單”;對違法違規辦學行為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因虛假宣傳造成學生退學的,培訓機構要全額退還培訓費用。
落實培訓合同制度
重點檢查民辦培訓機構是否與受教育者簽訂培訓合同,合同是否明確培訓項目、培訓時間、收費退費等內容,并約定雙方權利與義務;培訓機構是否按照合同進行培訓,是否存在隨意缺課、漏課、刪課等行為。對受教育者與培訓機構之間的糾紛,引導當事人通過訴訟途徑依法依規解決。
嚴格收費退費管理
重點檢查民辦培訓機構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是否進行了公示;是否使用國家規定的統一的收費票據;因帶有欺騙性質的夸大宣傳或虛假宣傳導致學生退學時,是否退還所收取的全部費用;因學生自身原因退學的,是否按合同約定退還有關費用。
強化安全管理
重點檢查審批部門與培訓機構、培訓機構與學員(家長)是否按規定簽訂安全工作責任書,并將將安全工作落實到人;民辦培訓機構是否安裝能夠覆蓋教學區域的監控設備,辦學場所是否在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鐵柵欄、廣告牌等障礙物;是否建立突發安全事件應急預案;有無公安、消防等部門對校舍安全、消防設施、用電安全、應急方案等定期檢查記錄;對發現的安全隱患,要通知培訓機構限期整改,確保不發生安全問題。
培訓師資合規合法
檢查民辦培訓機構聘用的教師是否符合《教師資格條例》等規定的任職資格和學歷要求,具備與培訓活動相適應的專業知識和教學能力;是否聘用學歷不達標或不具備相應教學能力的人員從事培訓活動;培訓機構是否與所聘用教師和工作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依法保障其工資、福利和合法權益。
嚴查學校在職教師有償補課
檢查培訓機構是否聘用學校在職教師從事有償補課活動。對聘用學校在職教師參加有償補課活動的培訓機構查實的,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直至取消其辦學資格。對到培訓機構進行有償補課活動的學校在職教師,一經查實,按照市教育局《關于加強教師隊伍作風建設嚴肅治理有償補課的實施方案》(濰教字[2017]14號)有關規定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