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男子向老板的愛女求愛無果后將其撞傷。日照市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檢察院向該男子提起公訴,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二年零八個月,并賠償被害人醫療費等費用共計12余萬元。

  據悉,該男子名為王志軍,45歲,在一家肉夾饃店打工時看上了老板90后的女兒,隨后便進行瘋狂追求,一番糾纏無果,竟心生怨恨將其撞傷,致使受害人頭部受傷,骨盆骨折,臀部嚴重碾傷,臀部皮膚及軟組織缺失。案發后,王志軍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檢察官提醒:對待感情問題一定要冷靜、理智,求愛未果莫要沖動,更不可過于偏激,通過恐嚇威脅、人身攻擊等方式不僅無法有效解決問題,反而會讓事情惡化,甚至觸犯法律。

來源:大眾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