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K-47”仿真槍,竟通過物流公司運輸,“順利”運到福建?!自2016年初《反恐法》實施以來,寄送行業安全形勢引起社會廣泛關注,但仍有不法分子利用寄送渠道寄運違禁物品。近日,濟南市公安局和濟南市郵政管理局根據案件線索對德邦物流濟南七賢分公司進行調查。經多方取證,最終認定濟南德邦物流有限公司未嚴格執行開箱驗視制度,導致仿真槍支進入寄送渠道。
2017年10月16日,濟南市郵政管理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第二十條、第八十五條之規定,對濟南德邦物流有限公司處以19萬元人民幣的罰款,對涉案人員袁某、王某及魏某分別處以1萬元人民幣的罰款,開出我市依照《反恐法》處罰寄造企業的第一單。
今年8月20日,馬某通過德邦物流濟南市中區七賢分公司將一把AK-47仿真槍寄給住在福建省漳州市龍文區的林某。8月23日,漳州市公安局接到報案稱,從濟南寄來可疑快件,經查驗,系仿真槍支,遂進行立案偵查。
福建警方和郵政部門根據屬地管轄原則,通過郵政管理省際合作平臺將該案向我市郵管部門移送。濟南市郵政管理局高度重視,立刻將案情通報濟南市公安局物流寄送保衛支隊,兩單位旋即組成聯合調查組,對德邦物流濟南七賢分公司進行突擊檢查經取證核實,該公司所寄單號為5389650755的快件系槍支仿制品,根據《禁止寄送物品指導目錄》的規定,該物品屬于禁止寄遞物品。由于該網點未嚴格落實三個100%制度(100%實名登記、100%開箱驗視、100%X光機安檢),導致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物品進入寄送渠道。
對該企業開出巨額罰單的同時,濟南市公安局和濟南市郵政管理局還將處罰決定向全行業進行通報,要求全市寄遞企業引以為戒,強化主體責任意識,增強危機感,切實抓好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嚴禁走過場、走形式,確保“三個100%”制度執行到位,為“十九大”的勝利召開創造安全穩定的治安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