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記者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獲悉,近日該局發布了2017年第一期重大節會食品安全專項抽檢不合格食品處置情況的通告。

  高密市坤朋酒樓使用的香椿芽咸菜亞硝酸鹽不合格,被罰款5000元;濰坊東江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消毒筷子大腸菌群不合格,依法被給予警告;濰坊市寒亭區鑫玉酒店使用的粉條鋁的殘留量不合格;寒亭區一家人小鍋店酒店使用的粉條二氧化硫殘留量不合格;奎文區北海昊鴻小天鵝火鍋店使用的甜蒜糖精鈉(以糖精計)不合格,被處罰款5000元;臨朐縣辛寨快捷商務酒店使用的花卷鋁的殘留量不合格;青州市福食園素食養生館使用的花卷鋁的殘留量不合格,被處罰款50003.75元;濰坊峽山龍湖農業科技有限公司使用的粉條鋁的殘留量不合格,被處罰款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