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山東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山東省學生體質健康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自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條例》規定,中小學校應當加強學生在校期間電子產品使用管理,指導學生科學規范使用電子產品;嚴禁學生將個人手機、平板電腦等電子產品帶入課堂。這是新時代全國首部為促進學生體質健康而立的省級地方性法規。27日,省教育廳舉行媒體座談會,對《條例》進行了專題解讀。

無論對學校老師,還是家長而言,孩子帶不帶手機進學校,一直是個令人糾結的問題。帶吧,畢竟是學生,自制力不行,用多了還傷眼睛;不帶吧,家長又不放心。怎么辦?此次《條例》給出明確規定,“嚴禁學生將個人手機、平板電腦等電子產品帶入課堂”。
[條例原文]
第二十四條 中小學校應當向學生傳授科學用眼的知識和方法,組織在校學生每天至少開展兩次視力保健活動,每學期至少開展兩次學生視力狀況檢測。中小學校、未成年學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及時糾正學生不正確的閱讀和書寫姿勢,引導、督促學生控制近距離用眼時間,保證學習、生活場所良好的照明條件,預防學生視力下降。
中小學校應當加強學生在校期間電子產品使用管理,指導學生科學規范使用電子產品;嚴禁學生將個人手機、平板電腦等電子產品帶入課堂;發現學生將上述個人電子產品帶入學校的,實行統一保管。未成年學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控制學生使用電子產品的時間。
[解讀]
學校禁手機合法化,更理直氣壯
“20年前小學二年級學生近視率只有2%,20年后的今天,小學二年級學生近視率已經高達20%!學生到了八九歲,近視率就到了三分之一左右。高中生近視率則高達80%。”山東省青少年視力低下防治中心副主任孫偉透露。
孫偉表示,英國等歐美國家對學生使用電子產品都有立法,規定2歲以下兒童避免接觸任何電子產品,2歲以后每天使用電子產品次數不超過3次,每次不超過20分鐘,中間要加上1小時戶外運動。這次山東通過立法形式嚴禁學生將個人手機、平板電腦等電子產品帶入課堂,同時增加戶外體育運動時間,為近視眼防控提供了法律依據,能夠切實有效降低青少年近視發生率。
濟鋼中學副校長張勃指出, 學校也規定不允許學生帶手機進校園,但缺乏法律依據做支撐,一旦有個別學生或家長提出質疑,學校也無計可施。這次《條例》做出了明文規定,讓學校的做法合法化,更理直氣壯。
不過,對于眼保健操問題,張勃副校長也表達了自己的困惑。她說,現在的學生雖然從小到大都在做眼保健操,但真正能按準穴位的并不多。“對絕大多數學生來說,做眼保健操只是照葫蘆畫瓢。”在這個方面,學校急需專家指導。
開齊開全體育課程
每天體育活動不少于一小時
“學生在校期間每天體育活動時間不少于一小時;學校應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開設體育課程,完成課程標準要求的教學任務……” 《條例》對中小學體育活動提出了具體要求。
[條例原文]
第十條 學校應當通過早操、體育課和課外體育活動等形式,保證學生在校期間每天校園體育活動時間不少于一小時。
第十一條 學校應當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開設體育課程,完成課程標準要求的教學任務,不得削減或者擠占體育課時。
第十二條 學校應當組織開展課外體育活動,將其納入教學計劃,列入作息時間安排,與體育課程內容相銜接。
第十七條 學校應當制定體育運動風險防控制度和體育運動傷害事故處理預案,開展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落實安全防護措施。學校應當按照規定辦理學生傷害事故校方責任保險,鼓勵未成年學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辦理學生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特定疾病的,家長或者學生應當及時書面告知學校。
[解讀]
目前體育老師缺口將近7000人
省教育廳體衛藝處處長孫樂為透露,目前我省中小學體育老師缺口將近7000人。
山東師范大學體育學院院長葛書林表示,并不是體育教育培養的人才不夠,主要問題還是編制問題,一些中小學招體育老師是沒有編制的。“山師體育學院一屆體育生是300人,這些學生畢業后去當體育老師的很少。”葛書林說,不是學生不想去,而是體育老師沒有編制。歸根結底,體育課程尚未得到足夠重視。期待《條例》早日落地,中小學能夠真正配齊配足體育老師,開啟開全體育課程。
對于《條例》第十七條中所提到的“學校應當按照規定辦理學生傷害事故校方責任保險,鼓勵未成年學生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辦理學生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省教育廳體衛藝處處長孫樂為表示,這是為了防止學校擔心有風險而不敢讓學生參加戶外體育運動。今后,學校可以通過制定體育運動風險防控制度和傷害事故處理預案,辦理學生傷害事故校方責任險等辦法,來防范風險,讓學生健康起來。
葛書林透露,因為擔心體育測試或體育課中出現意外傷害事故,稍微強烈一點的體育項目基本都見不到了。”《條例》的出臺,可以打消學校的顧慮,為學校開起開全體育課程保駕護航。
新規看臺
中小學生就餐問題將在學校解決
對雙職工家庭來說,孩子上中小學最大的問題不是接送,而是孩子的吃飯問題。過去一提“食堂”,很多學校是抗拒的,以擔憂飲食安全為由推脫。家長為了解決孩子的吃飯問題,不得不在校外找小飯桌。但小飯桌的監管并不健全,因而常常帶來隱患。此次山東出臺的《條例》,明確要求“學校的舉辦者應當按照有關標準建設食堂,配齊相關設備。”
[《條例》原文]
第二十九條 學校的舉辦者應當按照有關標準建設學校食堂,配齊相關設備。鼓勵學校食堂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營養師。
學校食堂委托經營的,應當將食品安全、膳食營養作為合同的必要條款。
確實沒有條件建設食堂并且有就餐需求的學校,應當通過市場競爭方式選擇有資質的集體用餐配送單位,為學生開展送餐服務,保證學生營養攝入均衡。
學校應當落實食品安全管理責任,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安排專門人員負責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確保飲食安全。
小學生在校課堂學習不得超過六小時
減輕課業負擔,是保證中小學生體質的重要措施之一。《條例》明確,中小學校應當合理安排學生的學習時間,減輕學生課業負擔。
[條例原文]
第三十三條 中小學校應當合理安排學生的學習時間,減輕學生課業負擔;每天在校課堂學習時間,小學不得超過六小時,中學不得超過八小時,布置的課后作業不得超出本省中小學教學基本規范限定的作業量,保證學生有充足的體育活動和休息睡眠時間。中小學校應當每學期初公開課程設置,接受學生家長監督。
第三十四條 未成年學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培養學生良好的飲食衛生和作息習慣,保障學生營養均衡、睡眠時間每天不少于八小時,促進其健康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