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能不能帶手機進課堂,

  這一直是個令人糾結的問題。

  日前,山東出臺了一個地方性法規,

  對學生帶手機進課堂說“不”!

  9月21日,山東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山東省學生體質健康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自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

  《條例》規定,學生在校期間每天活動不少于一小時,嚴禁學生將手機等電子產品帶入課堂,小學在校課堂學習時間不超過6小時,中學不超過8小時。該《條例》將從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

  27日,省教育廳舉行媒體座談會,對《條例》進行了專題解讀。

  嚴禁學生將手機等電子產品帶入課堂

  針對學生電子產品的使用,《條例》進行了嚴格規定。

  條例原文↓↓↓

  第二十四條 中小學校應當向學生傳授科學用眼的知識和方法,組織在校學生每天至少開展兩次視力保健活動,每學期至少開展兩次學生視力狀況檢測。中小學校、未成年學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及時糾正學生不正確的閱讀和書寫姿勢,引導、督促學生控制近距離用眼時間,保證學習、生活場所良好的照明條件,預防學生視力下降。

  中小學校應當加強學生在校期間電子產品使用管理,指導學生科學規范使用電子產品;嚴禁學生將個人手機、平板電腦等電子產品帶入課堂;發現學生將上述個人電子產品帶入學校的,實行統一保管。未成年學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控制學生使用電子產品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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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專家解讀

  山東省青少年視力低下防治中心副主任孫偉:

  “20年前小學二年級學生近視率只有2%,20年后的今天,小學二年級學生近視率已經高達20%!學生到了八九歲,近視率就到了三分之一左右。高中生近視率則高達80%。”

  英國等歐美國家對學生使用電子產品都有立法,規定2歲以下兒童避免接觸任何電子產品,2歲以后每天使用電子產品次數不超過3次,每次不超過20分鐘,中間要加上1小時戶外運動。這次山東通過立法形式嚴禁學生將個人手機、平板電腦等電子產品帶入課堂,同時增加戶外體育運動時間,為近視眼防控提供了法律依據,能夠切實有效降低青少年近視發生率。

  濟鋼中學副校長張勃:

  以往學校也規定不允許學生帶手機進校園,但缺乏法律依據做支撐,一旦有個別學生或家長提出質疑,學校也無計可施。這次《條例》做出了明文規定,讓學校的做法合法化,更理直氣壯。

  《條例》中還針對衛生和營養進行了詳細規定,規定中小學校應當開設健康教育課,其他學校應當開設健康教育選修課或者講座。中小學校不得削減或者擠占健康教育課時。學校應當建立和完善學生健康體檢制度,組織學生每年進行一次健康體檢,并建立學生體檢檔案。承擔學生健康體檢的機構在體檢結束后,應當作出個體與群體健康評價,提出改善學生健康狀況或者進一步檢查的建議,并向學校反饋。中小學校對學生健康體檢中發現的問題,應當及時告知學生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并配合其采取相應的干預或者防治措施。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披露學生體檢結果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個人隱私的內容。

  另外,《條例》還規定,禁止在中小學校內吸煙,禁止在高等學校建筑物內吸煙。學校應當在顯著位置設置禁止吸煙標識。

  小學在校課堂學習時間不超過6小時

  減輕中小學生課業負擔成為目前社會的焦點話題,在《條例》中也對該方面進行了嚴格規定。規定中小學校應當合理安排學生的學習時間,減輕學生課業負擔;每天在校課堂學習時間,小學不得超過六小時,中學不得超過八小時,布置的課后作業不得超出本省中小學教學基本規范限定的作業量,保證學生有充足的體育活動和休息睡眠時間。

  針對校外培訓機構,《條例》特別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對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機構加強監督檢查,規范其培訓內容、進度、時限等事項,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同時還規定,中小學校應當每學期初公開課程設置,接受學生家長監督。針對中小學生睡眠不足的問題,《條例》特別規定,未成年學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培養學生良好的飲食衛生和作息習慣,保障學生營養均衡、睡眠時間每天不少于八小時,促進其健康成長。

  山東規定,各級人民政府和教育、體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可以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由社會力量提供學校體育教學、訓練、競賽以及學生衛生與營養保障等專業服務。要求公共文化體育設施應當全年向學生免費或者優惠開放,并在公休日、法定節假日和學校寒假暑假期間延長開放時間。公共文化體育設施開放收取費用的,應當每月定期在中小學生課余時間向學生免費開放。

  學生在校期間每天活動不少于一小時

  《條例》規定,學校應當通過早操、體育課和課外體育活動等形式,保證學生在校期間每天校園體育活動時間不少于一小時。遇有極端天氣、重污染天氣,學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減少或者停止室外體育活動,適當開展室內體育活動。要求學校不得削減或者擠占體育課時。中小學校應當每天上午統一安排三十分鐘的大課間體育活動;對當天沒有體育課的班級,應當在下午課后組織學生進行集體體育鍛煉。

  學校應當按照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每學年對學生進行速度、耐力、柔韌度、爆發力等方面的測試,建立學生體質健康檔案并確保相關數據真實、完整、有效。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將體育科目納入初中、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范圍。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畢業,應當修滿體育課程,并成績合格。學校鼓勵和引導學生掌握至少一項體育運動技能。

  學校應當每學年至少舉辦一次綜合性運動會,并經常開展以班級、團體為單位的體育競賽。學校應當制定體育運動風險防控制度和體育運動傷害事故處理預案,按照規定辦理學生傷害事故校方責任保險,鼓勵未成年學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辦理學生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特定疾病的,家長或者學生應當及時書面告知學校。

  學生體質健康與政府政績考核掛鉤

  《條例》中將學生體質健康工作提高了高度,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學生體質健康促進工作,將其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將學生體質健康促進工作納入基層公共服務體系,整合公共服務資源,協調轄區內文化體育設施的開放和利用。

  同時,對學校、家庭和學生提出了各自的責任。學校應當依法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樹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履行學生體質健康促進工作職責。家庭應當支持和保障學生參與體質健康促進活動。學生應當強化自立自強、熱愛勞動、健康生活、珍愛生命的意識,主動參與體質健康促進活動。

  《條例》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學生體質健康促進工作列入政府政績考核指標、有關主管部門與學校負責人業績考核評價指標。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當將學生體質健康狀況作為評價學校教育工作的重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