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東3至5年全面盤活農村閑散土地 符合規劃的鼓勵發展民宿康養等項目
□記者 楊學瑩 杜文景 報道
本報濟南11月28日訊 省政府辦公廳日前出臺《關于進一步推進農村閑散土地盤活利用的通知》,提出對無建筑物或建筑物已坍塌的廢棄宅基地、歷史遺留工礦倉儲廢棄地等目前已形成的農村閑散土地,全省每年盤活20%以上,通過3-5年時間實現全面盤活利用。
除了無建筑物或建筑物已坍塌的廢棄宅基地、歷史遺留工礦倉儲廢棄地,“農村閑散土地”還包括已撤并鄉鎮、中小學、集貿市場、商業設施以及布局散亂、利用粗放的其他集體建設用地;歷史形成的未納入耕地保護范圍的園地、殘次林地,廢棄坑塘、溝渠等適宜開發的農用地;村莊周邊可開發利用的未利用地等。
我省提出,全省每年完成農村閑散土地應盤活總量的20%以上,通過3-5年時間將目前已形成的閑散土地全面盤活利用。宅基地“三權分置”試點縣(市、區)第一批試點單位閑散土地盤活利用工作要在2020年6月底前完成。
盤活的關鍵在“用”。我省提出,農村閑散土地可用作補充增加耕地、保障發展用地、保障生態用地、保障文體設施用地、預留發展用地。其中,作為保障發展用地的,閑散土地盤活優先用于交通水利、醫療衛生、居家養老、取暖設施、垃圾和污水處理、旅游休閑等公共基礎設施建設,提升農村基礎設施配套水平;在滿足規劃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鼓勵集體經濟組織以自營、出租、入股、聯營等方式,將盤活的閑散土地用于發展鄉村民宿、健康養老、民俗展覽、創意辦公、鄉村旅游和農產品冷鏈、初加工、倉儲等產業融合發展項目;經村集體同意,盤活的農村建設用地可用于村集體成員住房建設。
農村閑散土地盤活后,還可用于補充增加耕地;用于林地、草地、水域、濕地等生態用地;用作文化中心、文化廣場、文化館、圖書館、體育場所等公共文化體育設施用地;也可作為預留發展用地,暫未確定用途或利用方向的,可不改變土地性質,按原地類原用途管理和使用,為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產業發展等預留空間。
記者了解到,我省農村閑散土地利用潛力很大。今年春天,德州禹城市開展廢棄宅基地和空閑地收回整治工作。只有255口人的倫鎮小孫村拆除了15處廢棄宅基地,收回了數處村民占用多年的空閑地,共騰出土地七八十畝,準備用于發展鄉村旅游。該市國土資源部門預計,整治完成后,全市833個村可清理出2.5萬畝地,很多“空心村”由此擁有了發展新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