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規定很快在網上被曲解成“取消新購房屋限售限購政策,樓市調控松綁第一槍打響”的說法,昨天(19日)菏澤市住建局對這一政策做出了具體的情況說明。

  昨天(19日)下午,菏澤市住建局發布《關于菏澤市取消限制住房轉讓期限規定的情況說明》并作出回應,菏澤市本次調整取消的是2017年11月出臺的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取得產權證書至少滿2年后方可上市交易,非本地居民購房限制轉讓時間不少于3年”的規定,并非網傳取消限售(購)政策。

  山東菏澤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調研員 周朝義: 根據國家因地制宜、因城施策房地產調控總體要求,取消了存量房交易期限限制的規定,菏澤尚不屬于限購城市,取消的是存量房交易期限的限制,這樣更能有利于市民進入二手房市場進行購房。

  這一政策的落地,意味著居民購買的房子在取得產權證后如果想要上市交易,不需要再滿足等待兩年或三年的限制條件,而是直接便可進行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