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獲悉,自去年12月10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信用修復制度實施以來,全省已有70余戶企業移出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據介紹,按照《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目前我省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企業已近5萬余戶,列入滿5年后才能移出,企業在貸款、投招標、上市、投資、授予榮譽稱號等方面都將受到嚴重限制。
按照《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暫行辦法》規定,被列入企業中有49770戶符合“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屆滿3年仍未履行相關義務”列入情形,占全部列入企業的99.9%。其中,僅因未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而被列入的為13784戶,占27.7%。這些企業連續多年公示企業年報,有的還做過地址變更,有可能是存活企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后,經營活動寸步難行,不利于企業乃至社會經濟發展。
2018年12月10日,省市場監管局發布實施《關于建立嚴重違法失信企業信用修復制度的實施意見》,基于此,依據經營異常名錄四種列入情形,對未在規定期限內公示年度報告、未在責令的期限內公示有關企業信息、公示信息隱瞞真實情況、通過登記的住所(經營場所)無法聯系,在被列入之日起3年內已履行了相關義務,但未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的四類企業提供信用修復救濟途徑。據統計,這四類企業分別為13730戶、1戶、0戶和53戶。同時,還要求上述四種情形的企業,必須沒有其他黑名單記錄且不在經營異常名錄里的,方可申請移出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2018年12月10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信用修復工作正式實施之日起,省市場監管局在全省范圍內開展了一次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定向抽查。對符合移出情形的1.2萬余戶企業進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列入關聯事項檢查,同時向企業宣傳和解讀信用修復政策,提升政策措施的社會知曉度。自12月10日以來,全省已有70余戶企業移出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為加強對信用修復企業的后續監管,全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都將其列為重點監管對象,適當提高抽查比例、增加抽查頻次,加大檢查力度。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張召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