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微信票選先進個人,不靠譜 | 中青融評

“建議取消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通過微信投票評選先進單位、個人的做法。”1月22日,杭州市政協委員、富陽寶鑫蠶桑專業合作社理事長胡芳告訴記者,她向正在召開的市政協十一屆三次會議提交了相關建議。胡芳表示,現在各類微信票選活動繁雜,部分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在集體或個人榮譽競爭中也借助微信投票,但這種非正式的選票缺乏公平性。
微信票選的現象,在日常生活中十分常見。朋友拉個票,自己幫忙點個贊,都十分正常。如果票選本身就是帶有商業性的活動,這樣做也無可厚非。但如果是政府機關、事業單位也這樣搞,的確存在不小的爭議性。
網上票選從形式上看是線下選舉的網絡化,如果嚴格按照現實標準操作,很多網上投票的合理性應到被質疑。
比如,很多時候投票人和被投票人根本不認識,可能就是中間人發了個朋友群,或者私信跟自己說,礙于面子或者只是無聊,就去投投票。這樣的票選有何科學性和公平性可言呢?再者,有人喜歡在微信群里發紅包,讓人參與投票,領了紅包的人一般也不好意思不“支持”一下。然而,這樣做是否合規?從某種意義上講,這也涉及金錢交易了。如果票選“先進”最后變成了比拼誰的微信好友多、誰發的紅包多,這樣的選舉意義何在?
因此,微信票選的合理性與具體操作仍然值得思考。最起碼,類似票選應該制定一個詳細的規則,盡量保證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