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上午,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舉行新聞發布會,大會發言人張業遂就會議議程和人大工作回答中外記者提問,并對公眾關心的熱點問題進行回應。

  有記者問:美國要求一些歐洲國家停止與華為合作,擔心華為會配合中國政府提供相關信息。而中國的國家情報法也規定,機構、組織和公民在安全問題上要配合政府,這也加劇了各方面的擔憂。全國人大作為最高立法機關,如何回應這種擔憂?

  張業遂回答說,2017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國家情報法,主要目的是加強和保障中國的國家情報工作,維護中國的國家安全和利益,不是為了侵害他國的安全利益。以立法形式維護國家安全是國際通行做法,包括美歐在內的各國均有類似的法律或規定。

  國家情報法不僅規定了組織和公民依法支持、協助和配合國家情報工作的義務,同時也規定了國家情報工作應當依法進行、尊重和保障人權、維護個人和組織合法權益的義務。中國的其他法律對于保障公民和組織的合法權益,包括數據安全和隱私權利等也作了許多規定,這些規定都適用于國家情報工作。“我想對這一點應該全面準確地解讀,不應該斷章取義。”張業遂表示。

  張業遂說,中國一貫鼓勵和倡導企業在海外經營中嚴格遵守當地的法律法規,從來沒有,也不會要求中國企業從事違反當地法律法規的活動。美國政府的一些官員拿國家情報法說事,渲染特定中國企業產品存在所謂安全風險,是以政治手段干預經濟行為,違反世貿組織規則,干擾公平競爭的國際市場秩序,是典型的雙重標準,既不公正,也不道德。中國政府已多次表達嚴正立場,希望有關國家恪守公平競爭的市場原則,為中國企業投資經營提供公正、非歧視的營商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