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這是啥子哦?”顧客“投訴”麥當勞播放網絡歌曲,一首接一首…店方回應了

  3月25日

  麥當勞成都第一城店

  被麥當勞鐵粉吳語(化名)投訴了

  “餐廳里一遍又一遍播放網絡歌曲,

  能不能換點別的?

  感覺音樂和環境不搭

  顧客“投訴”麥當勞

  “這是啥子哦?”吳語以為自己走錯了地方。

  麥當勞成都第一城店里,正播放著歌手廣東雨神創作并演唱的歌曲《陪你到底》,“絕不是那酒肉的兄弟,稱兄,道弟,江湖的規矩,都是年少輕狂的游戲”。

  記者搜索發現,這首已經火了一陣的歌曲,不僅被很多小視頻選用,網上還有DJ版,甚至改編成鬼步舞、壩壩舞伴奏。

  或許作為一位麥當勞的老顧客,突然之間的反差,讓他更敏感,“這背景音樂與就餐環境、品牌定位太不搭調”。

 △麥當勞成都第一城店 △麥當勞成都第一城店

  3月25日中午,吳語在麥當勞顧客體驗平臺意見反饋一欄,提交了一句“餐廳里一首接著一首的網絡歌曲,麥當勞好歹世界500強企業,能不能換點別的音樂。”

△顧客“投訴”麥當勞成都第一城店 △顧客“投訴”麥當勞成都第一城店 

  “投訴”之前,吳語有些猶豫,他覺得,音樂本無高低貴賤之分,“500強”的名頭與網絡歌曲之間也并不存在一定不搭的關系。但是什么樣的場合適合放什么樣的歌曲,什么樣的群體喜歡什么樣的歌曲,作為提供音樂和服務的一方來說,還是應該有點講究的。

  麥當勞第一城店:當天CD壞了

  員工用U盤下載歌曲放歌

  幾個小時候后,一個電話打到了吳語的手機上,麥當勞方面迅速送來了對他意見的反饋。根據他提供的錄音,當天在麥當勞第一城店播放的歌曲確實事出偶然。

  “你是麥當勞內部的工作人員嗎?”該店一位工作人員開門見山。“我不是,我就是過來吃飯的。”

  對方認可了吳語提出了一個好的建議,并解釋稱,“這兩天店里面放CD的設備壞了,然后就用U盤去旁邊拷貝了些歌曲播放。”對于一個有些刁鉆的建議,麥當勞迅速進行了回饋,也讓吳語有些小感動。

  當天下午6點,記者前往了麥當勞成都第一城店發現,店內已經沒有再播放音樂。

  該店店長告訴記者,公司會發光碟到門店,每家店會根據光盤里面公司選定的曲目來播放,當天確實是光碟機用不了,所以放了其他的一些歌曲。沒有音樂,顧客用餐的環境會顯得有些單調,如果兩個人坐在一起,沒有音樂難免顯得尷尬,“當時接到顧客反饋之后,我們就關閉了這個音樂。”

  賣場播放音樂

  通常由公司統一安排和規范

  那么,商場里播放的背景音樂,有沒有什么講究?

  成都一賣場企劃部負責人告訴記者,無論是百貨商場還是餐廳,背景音樂是賣場設計中的一個意境設計,其重要程度不亞于企業的經營理念、廣告、形象標識等,公司通常有統一的設定和要求。

  家樂福成都賣場一相關人士介紹,在成都的18個家樂福賣場,每個季度或者每隔兩三個月,都會以成都為單位,出一個音樂播放的清單,并且每次都會進行一些調整,每個店根據自身的情況在清單內進行播放選擇,不會有任意的工作人員就其個人喜好來播放。

  而美特斯邦威成都某店店長則透露,所有的直營店音樂都是由上海總部設定,“每個店的音樂是和總部那邊直接聯網的,設定好之后店鋪開門,有專門的服務器,開機之后就會自動播放。”

  相比統一的設定,伊藤洋華堂成都賣場要“自由”一些,但講究程度不減。伊藤洋華堂成都方面相關負責人表示,賣場會在不同季節收集不同顧客的聲音,了解他們希望聽到什么樣的音樂,也會根據當下比較流行的歌曲,由每家店自行選擇。

  賣場背景音樂門道多

  在走訪中記者發現,不同的賣場,播放的背景音樂也大相徑庭。同樣有服裝的銷售,H&M店多為電音、HOUSE類的歌曲,富有動感節奏明快,而無印良品的背景音樂則走的是簡約自然之風,歐洲民謠極致地符合該品牌清新無負擔的風格,有時候甚至小聲到聽不見。

  在美特斯邦威店內,大部分是以英文歌為主,店長解釋說,“如果換一首民謠在這里放,顧客來選購時感覺氛圍不搭,比如《最炫民族風》出現在這個店里,顧客也會覺得怪怪的。”

  除了風格與品牌定位相符之外,不少賣場也會時下流行和時間節點而選擇不同的音樂,“比如春節前后我們隨時都在放《恭喜發財》,圣誕前會要放《鈴兒響叮當》,家樂福成都賣場一相關人士這樣說道。

  在某服裝名牌店內,一位顧客坦言,聽到那些動感十足的音樂,讓人感覺自己在買衣服時想在走臺步,“恨不得多買兩件。”

  成都一位音樂界人士告訴記者,趙雷的《成都》風靡的時候,幾乎成了很多商場的必放歌曲,“這能迎合一些外地游客到成都逛街購物的感受。”

  對方稱,不過,一些相對低端的賣場,背景音樂配備也存在不合理的現象,空間小聲音大,要精挑細選的產品卻放著重金屬音樂。

  經營場所播放音樂

  還需經音樂著作權人許可

  賣場背景音樂分門別類,不過,還真不能想當然的想播放什么就放什么。

  家樂福成都賣場相關負責人向記者透露,家樂福方面與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簽訂了音樂使用方面的協議,并且每年都會支付一筆音樂版權的費用,每個賣場播放的歌曲,均是經過了授權了的。

  美特斯邦威成都某店店長也給與了相同的說法,“不能私自將一些歌曲作為商業性質使用。都會涉及版權問題,萬一別人發現了,是侵權的。”

  四川法典律師事務所律師李英俊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條的規定,音樂作品的著作權分為人身權利和財產性權利兩類,其中,財產性權利包括復制權、發行權、出租權、展覽權、表演權等具體權利,經營者將音樂作品作為經營場所的背景音樂播放的行為主要涉及的就是作者的表演權。

  對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