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該省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工作情況,并公布十大典型案例。 韓國健 攝
中新網濟南6月4日電 (記者 梁犇)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6月4日對外通報稱,針對近年來污染環境刑事犯罪數量明顯上升的態勢,該省法院加大審判力度,2018年共審理涉及污染環境、亂砍濫伐等環境資源刑事案件916件,結案852件,依法嚴懲了各類污染環境和破壞資源違法犯罪行為。
當天,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該省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工作情況,并公布十大典型案例。其中,山東某新能源公司委托無危險廢物處理資質的人員將其生產的六百四十噸廢酸液傾倒至濟南市章丘區一廢棄煤井內。山東某重油化工公司采取相同手段將其生產的23.7噸廢堿液傾倒至同一煤井內,導致4名涉嫌非法排放危險廢物人員當場中毒身亡。
據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庭長李軍介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該省政府確定由山東省生態環境廳開展生態損害賠償索賠工作。山東省生態環境廳與山東某重油化工公司、山東某新能源公司磋商未能達成一致,遂向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院經審理認為,兩被告生產產生的廢酸液和廢堿液導致案涉場地生態環境損害,事實清楚,證據充分。判令兩被告承擔應急處置費用、服務功能損失費用、生態損害賠償費用等各項費用共計人民幣2.3億余元,判令兩被告在省級以上媒體公開賠禮道歉。
李軍稱,該案原、被告分別聘請專家輔助人,法院聘請咨詢專家,在庭審中從專業技術角度對案件事實涉及的專業問題充分發表意見,這一做法對劃分污染者責任問題進行了有益嘗試。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張成武介紹稱,2018年,該省法院貫徹環境保護優先、注重預防等原則,依法受理各類環境資源民商事案件共4924件,審結4725件,有效維護了各類主體的環境權益;通過依法審理涉及環境資源行政處罰、行政許可等案件,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使環境資源管理職權,共審理資源、環保行政案件3613件,審結3326件。同時注重審判工作與環境污染治理工作的溝通銜接,促使行政機關積極履行法定職責、糾正違法行為。
張成武說,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與山東省公安廳、山東省人民檢察院等聯合印發《關于在檢察公益訴訟工作中加強協作配合的意見(試行)》,解決檢察公益訴訟中的調查取證、移送執行等問題。2018年該省法院共受理各類環境公益訴訟案件91件,結案56件。
據悉,該省高院修訂印發全國首份《關于加強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審理工作的意見》,出臺全國首份《關于辦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協議司法確認案件的若干意見(試行)》,為下級法院規范審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提供了基本遵循。目前,該省法院已經受理政府提起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4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