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營骨干中小企業將獲優先支持
建立應急轉貸基金,降低企業轉貸成本,是山東在去年底出臺的《關于支持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中提出的一項重要內容。記者從山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了解到,《山東省省級企業應急轉貸引導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已于日前正式施行。省級企業應急轉貸引導基金的首單業務已落地。
今年1月,山東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人行濟南分行、山東銀保監局五部門聯合發布《關于建立企業應急轉貸基金的指導意見》,提出由省級安排2億元引導資金,吸引國有企業、社會資本等參與,組建省級企業應急轉貸基金;同時,以省中小企業信息中心為主,已在3月注冊成立“山東省新動能普惠金融服務有限公司”,承擔省級企業應急轉貸運營工作,工商注冊資本1000萬元。本次出臺的《辦法》,進一步明確了省級企業應急轉貸引導基金的支持對象。
按照要求,省級轉貸引導基金主要為實體經濟領域生產經營基本正常、具有持續經營能力、信用信息記錄良好、符合流動資金貸款發放條件、資金周轉暫時遇到困難的民營中小微企業,提供短期資金融通服務,幫助企業按期還貸、續貸。其中,技術創新能力強、產業轉型發展引領作用突出、符合新舊動能轉換方向、注冊地市縣相關部門推薦、市縣轉貸引導基金運營機構申請配資的民營骨干中小企業將給予優先支持。對于企業挪用于違規領域或限制性行業的到期貸款,則不予支持。
具體運營中,基金支持單個市資金總額不超過實繳到位基金總規模的30%,支持單個企業原則每年不超過兩次,單筆轉貸額度一般不超過實繳到位基金總規模的10%(或3000萬元,以二者孰低為原則確定),使用時間不超過10天,日使用費率不超過1‰。
據了解,省級企業應急轉貸引導基金的首單業務已于日前落地,通過與濟南市應急轉貸運營機構合作,為濟南某公司在濟南農商銀行479萬元到期流動資金貸款提供了應急轉貸服務,匹配轉貸資金200萬元。目前,省級轉貸引導基金運營機構正在廣泛對接市縣企業轉貸運營機構。
據介紹,由于申請企業原因導致轉貸引導基金未能按時歸還基金賬戶的,省級轉貸引導基金運營機構將取消與該企業的業務合作,并依法及時向其追償;對于惡意違約的企業,要將其違約信息納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等征信服務平臺,按規定予以懲戒。
來源: 大眾日報·新銳大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