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河南一男子肇事逃逸14年終落網,險將花季少女摔成植物人

  2005年2月13日上午,犯罪嫌疑人魏某駕駛三輪摩托車拉著5名乘客,行駛至汝州市風穴路肖莊路段時,由于操作不當將乘客于華華(化名)摔成重傷后逃逸。之后潛逃到廣東省汕頭市14年零4個月。2019年6月17日上午被河南省汝州市公安交警大隊派出的抓捕小組抓獲歸案。

  在汝州市公安局辦案中心,魏某談起自己14年來的潛逃生活,說的最多的是“巨大的壓力和深深的懺悔。”——

  “這14年我都不知道是怎么過來的,想起這個事情都害怕,多次想到去自首,但始終沒有勇氣,又害怕沒錢賠償人家,又害怕坐牢,頭發都白光了。現在終于回到家了,這么多年提心吊膽的日子結束了,不管有什么樣的后果,我都會去承擔。在這里,真誠地向受害者說一聲對不起!”

  案件回放:將乘客摔成重傷后倉惶出逃

  魏某家境貧寒,平日靠開摩托三輪拉客維生。2005年2月13日上午,農歷大年初五,魏某趁著風穴寺游玩,順便拉客人掙錢。當他從風穴寺返回時,車上已經拉了4名乘客,走了不遠,女孩于華華也上了車。

  行駛到肖莊村附近時,魏某突然聽到乘客拍打車窗:“師傅趕緊停車,有人摔下去了!”急忙停車后,他發現了摔倒在地渾身是血、昏迷不醒的于某。在一名乘客幫助下,魏某將于華華迅速送到醫院急。

案發時魏某駕駛的三輪車案發時魏某駕駛的三輪車

  在醫護人員對于華華進行緊急搶救的時候,魏某卻為了逃避責任,趁亂偷偷溜走了。兩天后,交警通過調查找到魏某,將其帶回接受訊問。當天夜里,尚未被采取強制措施的魏某乘夜色脫逃,從此“人間蒸發”,長達14年杳無音訊。

  2005年5月18日,汝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隊作出事故認定書,認定魏某對此次交通事故負全部責任。由于魏某潛逃,警方將其列入網上追逃人員名單。

  花季少女險些成為植物人

  于華華的父母見到傷勢嚴重的女兒時,已是3天之后。于華華的父親事后回憶說:“當時女兒說去找她朋友玩,3天沒回家,我們也沒有在意,沒想到了出了那么大的事。見到女兒的時候,孩子頭腫得很大,包著紗布,身上掛滿了吊針,如果不是她穿的衣服還在,我們怎么也不敢相信這就是自己的女兒。”

于華華在醫院治療時的情況于華華在醫院治療時的情況

  治療半年后,于華華在攙扶下慢慢可以下床走路,后來勉強可以生活自理。但遺憾的是,由于腦部嚴重受損,盡管做了開顱手術,但依然留下了嚴重的后遺癥。今年已32歲的于華華的智商只相當于四五歲小孩,不敢見陌生人,脾氣變得暴躁。

  一個花季少女,因為一場交通事故,就這樣被毀了幸福的一生。

  14年潛逃日子像噩夢

  魏某潛逃至廣東省汕頭市澄海區,冒用同村另一個村民的名字在當地小作坊打零工。14年里,他先后做過裝配工、噴漆工,條件好一些后,又有了手機,便冒用同村人姓名“漂白”身份。他說:

  “廠子里有時候組織員工出去旅游,我也不敢去,怕住宿時登記身份證,平常有空時就在出租屋附近轉悠,不敢往遠的地方去,怕惹啥麻煩。”

  潛逃期間,魏某的父母先后去世,作為家里唯一的兒子,他卻不敢回老家。每天一有空想起這件事,他的內心都極度糾結,甚至想到自己會遭到懲罰而死。

  辦案民警14年不放棄

  辦案民警耿鵬佳、張戰武表示,14年來,警方持續跟蹤調魏某蹤跡,直至今年3月,他們終于獲得“魏某很可能躲在汕頭的”重要信息。

  值班民警立即向交警大隊領導匯報,經分析研判,終于摸清了魏某的潛逃位置。6月初,交警大隊副大隊長王紅軍、事故科指導員耿鵬佳、民警張戰武組成秘密抓捕小組趕赴廣東汕頭。

  6月17日上午,在當地警方配合下,抓捕小組終于在一家小工廠內將潛逃14年的魏某抓獲。

  “我早就想到這一天了,只是從來不敢去面對。在心頭壓了14年,今天終于解脫了。我愿接受任何的懲罰和賠償。”6月19日,押解回汝州的魏某在接受訊問時說。

  6月20日上午,于華華的父親帶著親屬來到汝州市交警大隊,把一面錦旗送到了該大隊領導的手中。錦旗上“忠于職守盡職責熱情服務為人民”14個大字,是對民警14年追逃工作的最大褒獎。

來源:公安部交通安全微發布來源:公安部交通安全微發布